一、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一)主要职能
1.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制定全市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8.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有关职责分工。与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乌海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和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2.待遇保障与服务管理科。拟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拟定支付管理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4.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组织拟定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拟定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结算、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创业路和宜化街交叉路口4楼415室
邮编:0160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3158086;
负责人姓名:云霞
二、所属单位
(一)乌海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1.承担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生育医疗费用、离休人员医疗费用的报销受理、初审、核算、结转工作。
2.承担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用药的申报受理经办工作。
3.承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费用的结算、审核相关政务辅助工作。
4.承担办理市本级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
5.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公务员医疗补助、医保个人账户管理工作。
6.承担市本级参保职工的扩面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参保状态变更工作、市本级职工参保登记、医疗保险费核定相关政务辅助工作。
7.承担协调各区开展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经办工作。
8.承担医疗保障涉及“双拥工作”“放管服”“好差评”和“一网通办”的经办工作。
9.承担所涉及业务的数据提取、统计、分析及报表报送、流程优化、档案整理等工作。
10.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B15-B20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3158099;
负责人姓名:王媛
(二)乌海市医疗保障稽核中心
1.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支出报销稽核相关政务辅助工作。
2.承担市本级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生育保险费用及津贴、大病保险费用、离休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复审相关政务辅助工作。
3.承担外伤稽查相关政务辅助工作。
4.配合主管部门承担承办医疗保障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和“定点医药机构”和“异地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签订,协议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违规处理、考核等政务辅助及信用等级评审工作。
5.承担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
6.承担“定点医药机构”年终决算工作。
7.承担所涉及业务的数据提取、统计、分析及报表、流程优化、档案整理等工作。
8.完成乌海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创业路和宜化街交叉路口4楼421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3158101
负责人姓名:王韶旋
(三)乌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1.承担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的对账和支付工作。
2.承担市本级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保障费用的对账和支付工作。
3.承担异地就医资金的上解工作。
4.承担支出账户的记账、对账和管理工作。
5.承担所涉及业务的数据提取、统计、分析及报表报送、流程优化、档案整理等工作。
6.完成乌海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创业路和宜化街交叉路口5楼517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3158089
负责人姓名:刘毅
(四)乌海市医疗保障药品耗材采购中心
1.按权限承担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
2.承担药品集中采购结算货款预拨金额计算、划分、药品集中采购结算电子协议签订及印章管理,配送企业配送关系建立和解除受理相关政务辅助工作。
3.协助局机关开展药品、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配送企业的遴选、增补和履行配送的考核工作。
4.承担采购平台使用、统计分析全市药品、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的集中采购、配送、回款等信息数据工作。
5.承担药品、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备案采购的受理、药品、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业务的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6.承担药品、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档案的管理、所涉及业务的全市数据的提取、统计、分析及报表报送工作。
7.承担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的更新、维护工作。
8.完成乌海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创业路和宜化街交叉路口4楼416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3156036
负责人姓名:王成业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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