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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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行政权责清单
事项编码 待定
事项名称 职业年金一次性待遇审核支付
权力类别 行政给付
实施部门 人社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规定,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通过

备注
部门: 权力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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