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待定 |
事项名称 | 对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内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注册使用等工作的安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检查 |
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检查 |
实施部门 |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网络运营者对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四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建立行政执法督查制度。上级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对下级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执法进行督查。”
《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国务院相关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互联网直播服务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指导督促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依据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规范互联网直播服务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网信、电信、公安、国家安全等主管部门对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电信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阻断传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十条第一款:“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制止和查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提供技术支持。”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第二十二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对网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予以配合。”第二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可以向网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网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收到相关举报的,应当依据职责及时进行处理。”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第二十三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运行过程中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原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暂停新闻信息更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不予换发许可证。”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网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地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和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三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自行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应当接受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有关情况纳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各级公安、网信、工业和信息化、电信主管、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完善危险物品从业单位许可、登记备案、信息情况通报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防范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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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基本流程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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