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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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权责清单
事项编码 待定
事项名称 对认证机构及其负责人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订版全文(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六十二条 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的,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认证人员,撤销其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认证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指定的认证机构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同时撤销指定。

办理基本流程
备注
部门: 权力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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