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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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权责清单
事项编码 待定
事项名称 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执行
实施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设定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修正本) 第六十四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办理基本流程
备注
部门: 权力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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