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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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权责清单
事项编码 待定
事项名称 对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2014年2月20日修订)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七)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办理基本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

备注
部门: 权力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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