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做好“解三难”工作。积极推动“解三难”工作向精细化、标准化、常态化方向发展。在解决“生活难”方面,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各区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根据生活困难程度给予临时救助。在解决“医疗难”方面,采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多种形式,将未参保和无工作的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后,剩余个人支出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比例处理,并给予大病医疗救助。海勃湾区为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年发给500元医疗卡,用于其日常医疗的门诊支出;乌达区为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海南区对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就医费用全额报销。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按离休待遇给予医疗保障。在解决“住房难”方面,随着乌海市棚户区危房改造工程的全面实施,优抚对象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严格落实安置政策。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不断推进。努力拓宽安置渠道,妥善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军休干部、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发放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临时救助金,并组织免费体检,做好自主转业干部医疗补助及冬季取暖补贴的发放工作。近年来,乌海市累计接收7名团、营职转业干部,按照其职务待遇全部安排到行政和事业单位,安置率达100%。积极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乌海市认真落实安置政策,确保每年高标准完成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的安置任务,逐年提高地方经济补助标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比去年提高2395.5元,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提高32418元。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每年组织秋冬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并主动对接用工单位;借助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实现军队退役人才到企业的直通车式就业,截至目前,全市220余名退役军人实现推荐就业。
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是目前实行的一些双拥优抚政策和法规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已不相适应。譬如优待金的社会筹集、复转退军人、随军家属的安置及下岗失业后的解决办法等问题。尽管2004年10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但有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的出台滞后,有些规定也不够明确,缺乏具体操作细则,而且有的新旧政策难以对接,给基层工作带来较大难度。建议国家层面出台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
二是各地双拥工作规定不统一,如优待金标准的差距就很大,造成人为不平等因素,影响士兵安心服役。建议尽快出台《双拥法》,进一步规范双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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