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111号)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要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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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领取。按现行政策规定,企业在职职工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的。并取得能够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如国家和自治区调整相关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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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财金【2019】96号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财政贴息支持: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 刑满释放人员;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农民工; 网络商户;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农区自主创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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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以下人员类别的个体工商户借款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 刑满释放人员;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农民工; 网络商户;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农区自主创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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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条件: 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劳动年龄指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一份(窗口办理需提供)。 3.办理渠道: (1)网厅办理 登录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nmg.gov.cn/)→点击网上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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