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起方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录取学校团组织、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确认团员毕业去向后,均可申请开展组织关系转接。 注意: ①应严格根据团员实际去向发起转接,严禁简单按“未就业”转往户籍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②毕业学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全部完成转接的,及时在系统内将该团组织删除。 接收方 录取学校、工作单位或经常居住地、户籍地团组织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团员实际去向,按照转接工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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