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方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录取学校团组织、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确认团员毕业去向后,均可申请开展组织关系转接。
注意:
①应严格根据团员实际去向发起转接,严禁简单按“未就业”转往户籍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②毕业学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全部完成转接的,及时在系统内将该团组织删除。
接收方
录取学校、工作单位或经常居住地、户籍地团组织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团员实际去向,按照转接工作规范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进行相关审核,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核查团员档案,但不得无故拒接团员组织关系。
注意:
①流动团员应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并建立网络社群,加强联系管理。
②可根据需要要求流动团员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参考模板附后)并签字确认、防止失联。
团员本人
主动配合团组织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档案遗失。转接后按照团章规定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团的领导机关
县级以上团委是第一责任主体,应统筹做好本地区本系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注意:
①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原所在团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
②各级团组织应加强团员组织关系管理,及时掌握团员动向,做好团员组织关系“二次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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