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的通知》按照该规定第五条“将住宅作为市场主体登记住所时,提交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证明文件”   2、在有住户的区域从事经营活动的,同适用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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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京海城二期住宅小区由乌海市华丰物业服务并管理,现将华丰物业在小区的服务范围作如下说明: 1、京海城二期共有住宅8栋楼,(12,13,14,15,16,17,19,20号楼),华丰物业管理小区8栋楼的所有公共区域的物业服务管理。(不包括地下负一,负二层)。 2、小区内的路面停车管理。 3、地下负一,负二层的储物间及停车位华丰物业不予服务管理,由京海城家泰三期瑞祥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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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滨河新区范围内已通过临时性收费停车场设置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同意其设置备案的收费停车场有:一号码头停车场、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停车场、乌海市蒙中医院停车场、广源国际停车场和悦海酒店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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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乌海市广源兴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提出申请设置公共停车场。经核实,该停车场用地为广源大厦地下停车场、地上空地和部分市政用地(西侧1282.71平方米)空地,针对市政空地设置临时收费停车场已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由乌海市广源兴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进行经营管理(签订了停车场管理出租协议),其他部分符合设置临时收费停车场条件。目前乌海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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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深城投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提出申请设置公共停车场。经核实,该停车场用地为悦海酒店停车规划用地和红线内空地,符合设置临时收费停车场条件。目前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审定,同意对该停车场设置申请进行备案,停车场性质为市场调节类公共收费停车场,此类停车场收费问题归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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