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乌海市公安局乌达分局 咨询电话:0473-3230561 受理条件:公民申请将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1、申请人带齐所需全部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户政大厅)提交申请。 2、户籍内勤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变更登记。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办理材料:1.户口本;2.身份证。 办理地点: 1.户政大厅:内蒙古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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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开发商需要提供办理首次登记的资料,首次登记办结,住户可以申请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号) 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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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用户中心”,选择“地籍图可视化”模块,经身份认证识别后,即可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包括不动产坐落、用途、面积、抵押、查封、宗地图等信息。地产证登记案号、房地产证号及查询房地产的权属人等信息不对外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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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役军人转业证遗失,地方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无权补办,士兵档案中的“退出现役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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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规定,住户拆除承重墙属于违规行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有关规定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修缮方案对被破坏墙体进行恢复;所以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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