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乌达区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为2005年以前民用住宅楼,上级资金及政策暂不支持对商铺、商用楼进行改造。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具体条件为: 1.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 2.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
一、联合审定依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八条 临时性公共停车设施(包括平面及机械设备安装类)可由城市政府建设和规划等相关部门通过联席会议(或者相关综合协调机制)进行审定,不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规定,为确保停车场专项整治成果得到进一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
1、复议申请。 申请人自收到乌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乌达区人民政府或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复议受理。 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