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我市六措并举,防治校园欺凌
发布时间:2018-05-18 11:03:10 作者: 来源:教育局 浏览次数: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促进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

为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5月14日,市教育局印发了《乌海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

《实施方案》确立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的指导思想,明确了以“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工作原则,构建了市、区、学校三级责任体系,将采取六项措施防治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一是落实工作机构,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和联系人,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

二是落实教育、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职责,做到齐抓共管。

三是落实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

四是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及时查找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五是落实处置程序,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

六是落实长效机制,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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