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河畅 水清 岸绿 景美
我市以河长制为牵引全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19-08-01 17:30:06 作者:颜慧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2018年3月,水利部印发第一批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验收城市名单,乌海市成为首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今年以来,我市继续全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以河长制为牵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形成全面参与、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健全机制
保障河长制实施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一直以来,我市把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作为河长制启动实施的关键环节,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有效落实。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我市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经过多次调研、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乌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了河长制实施范围、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组织体系和责任单位,保证职清责明、履职到位,确保河长制工作按照方案顺利实施。

    按照“领导挂帅、高位推动”的要求,我市设立了市、区、镇(办)三级河长96人;实行党政领导、部门联动,落实市级责任单位18个、区级责任单位66个,同时,利用自治区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更换各级河长公示牌和河长名单,2018年以来,更新市级河长公示牌1块、区级3块、镇(办)级14块,更换市级河长1人、区级河长3人、镇(办)级河长8人,增设村级河长57名,将河长制延伸至嘎查村,打通河湖管理“最后一公里”。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河长按照总河长令要求巡河314人次,其中市级河长巡河20人次、区级河长巡河84人次、镇(办)级河长巡河210人次。

    为建立长效机制,我市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一环,按照中央、自治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验收制度6项制度,保障了河长制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结合河长制阶段性重点工作,我市组织开展市级督查3次,配合自治区开展督查1次,重点对工作方案编制、6项制度出台、公示牌设立、一河一策编制、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了河长制工作责任。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我市制作统一标准的市、区、镇(办)级河长公示牌63块,标明河长姓名、职务、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络、电话等受理并及时处理河道管理保护等群众反映的问题45件,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多方联动
提升水生态环境

    为全面加强辖区内河流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努力让水更清、岸更绿,在河长制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下,全市各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

    建立河长办责任单位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我市印发了《关于建立河长办责任单位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的函》,建立了河长制工作微信群和QQ群,方便各责任单位之间联络配合,统筹各方力量;市河长办通过《河长制工作简报》将推行河长制日常工作动态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反馈各级河长和推行河长制工作责任单位。

    建立河长办与检察院协作配合机制。2017年以来,由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牵头,市河长办、海事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公益诉讼“保护黄河”专项行动和“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我市成立河湖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制定了《乌海市河湖执法工作方案(2018—2020年)》,开展河湖联合执法行动5次,对存在问题点位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整改倒排时间,将责任落实到人。针对河湖“清四乱”排查出的问题,2018年以来,全市已累计投资1000万余元,整治河道“四乱”问题11个,清理洪水过流垃圾、生活建筑垃圾34.7万吨,处置乱采乱挖15处,封闭地下水源井81眼,有力打击了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河道安全。

    我市还从生活污水处理、工业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三个方面,强化源头控制,加强过程管理,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并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检查等专项行动,整治入河排污口5个,对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保护措施,水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生态修复
加快滨水风景带建设

    围绕加快构建以百里黄河为轴心、健康美观的水生态体系,以绿色防护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以循环高效为准则的节水防污社会经济体系,以严格管理为核心的水管理水文化制度体系四大体系,我市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切实加大生态修复和控源截污力度,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并结合人文历史和河湖特点,以乌海湖、甘德尔河、凤凰河、龙游湾湿地公园为重点,加强水体周边绿化及滨水区建设,构建水面、沙漠、林草地的立体景观,着力打造滨水风景带。

    夏日的龙游湾湿地水碧天蓝,蝴蝶在鲜花青草间快乐舞蹈,荷花在碧波中娇艳绽放,无边的绿色直达天际,为大地铺上一层美丽的绒毯。水面上,野鸭和一些不知名的水鸟在欢快嬉戏,清脆的鸣叫声萦绕于人们的耳边。为了留住这片绿水家园,我市采取生态修复等方式推动龙游湾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建设2座生态补水泵站,对湿地进行封育管理,及时为湿地补水,让人类和鸟儿在这片家园中和谐共生。“因为冬季也在不断补给水量,部分区域水面不会结冰,绿头鸭、赤麻鸭这些过去迁徙过冬的鸟儿现在成为湿地的留鸟。”市湿地管理局副局长高学平说。

    龙游湾国家湿地公园只是我市实施生态修复、全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我市已实施了海勃湾区凤凰河综合治理(城市水系项目)、乌达区巴音赛沟综合整治、黄河乌达段防洪护岸等工程,硬化、美化河道13.4公里,新增绿地面积212亩、水域面积110亩;建成了乌海湖水利风景区、龙游湾国家湿地公园、海勃湾北部生态涵养区绿色屏障和农业节水灌溉工程等四大示范项目,基本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如今,“水在城中、城在水中、滨水而居”的水生态文明城市格局,不仅是我市生态建设的美好成就,也为自治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为全国类似地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了借鉴经验。今后,我市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巩固扩大水生态文明成果,让市民不断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共享愈加美好的“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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