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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开展2020年“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0-09-16 16:27:16 作者:段维娜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今年9月20日是全国第十八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公民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结合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内蒙古“十大行动”要求,9月15日—25日,我市组织开展2020年“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

  活动内容包括六项:一是开展公民道德建设论坛。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公民道德建设,市文明办将组织我市专家学者、党员干部以及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围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市近年来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开展公民道德建设论坛专题研讨活动,研究探讨我市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二是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各区文明办要在所辖区主要公共场所举行“公民道德宣传日”大型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文艺演出、礼仪展示、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礼仪、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知识,号召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做一个讲道德、讲文明的好市民。三是大力推动道德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志愿服务队走上街头开展清洁公共环境卫生、公共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率先垂范,组织志愿者开展城区小广告清理、保护乌海湖等道德实践活动。各志愿者要发挥各自专长,广泛开展健康义诊、电器维修、家政服务、法律咨询、爱心家教等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市民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形成建设美好家乡的强大道德力量。四是开展“德耀长河·善行乌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基层巡演巡讲巡展活动。各单位可邀请我市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积极开展基层巡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为榜样积极开展道德实践,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五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结合“深化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服务、诚信经营等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和督促各行各业从业人员遵循职业道德,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严肃处理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六是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由市教育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组织各中小学校围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日”活动,扎实开展“文明乌海我代言”文明礼仪提升行动,培养学生文明习惯;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等校外活动阵地,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文化艺术、科普、国防、公益等教育实践活动;将道德建设与“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教育相结合,让未成年人在活动中提升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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