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上半年我市减税4700万元为小微企业减负
发布时间:2020-09-03 10:06:15 作者:赵建文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为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疫情期间房产、土地租金压力,加快推动我市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上半年,我市共有1.2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共计减税4700万元。

  为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鼓励出租人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市财政局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按要求减免2、3月全月租金,1、4月租金减半收取,共计减免3个月租金,截至目前,已为4户行政事业单位办理了租金减免手续,共计减租6.13万元;对适度减免疫情期间小微企业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等,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共计给予财政补贴27万元。

  《公告》指出,自2020年1月1日至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当月止,房产、土地出租人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对减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减免租金月份数和减免比例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坚决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挥财政作用,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闭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上一条:

下一条: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汇雅书世界

乌海政府网 乌海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网站维护电话:0473-8992631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
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