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机关职能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

    (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市工作情况。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

  (二)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等文稿

  (三)负责市人民政府党组、政府会议及政府领导同志的会务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围绕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领导同志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五)负责审核各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市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办理工作,对市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九)负责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和会议材料的蒙古文翻译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蒙古文翻译和蒙古文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十)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市经济生态领域改革相关文件,负责对全市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

  (十一)负责制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

  (十二)负责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十三)指导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十四)统一管理和协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十五)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负责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对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调度和报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二)秘书二科。联系市委、人大、政协、监委、民主党派等相关工作部门。联系发展改革、财税、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信访、国防动员、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发展战略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三)秘书三科。联系教育、水务、供销合作、农牧乡村振兴、农牧业科学研究以及农村牧区等方面的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四)秘书四科。联系工业和信息化、能源、非公有制经济、生态环境、金融、服务业、招商引资、重大经贸展洽、经济开发区、矿产资源管理、对外开放、外事等方面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五)秘书五科。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六)研究室。组织和参与市人民政府综合性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围绕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课题调研工作。联系文史和地方志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联系商务、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七)改革协调科。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市经济生态领域改革的相关文件及文稿。组织拟订全市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对全市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承担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科技、民族事务、民政、公安、司法和大数据等方面的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八)文电科。负责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公文审核、文书档案管理、机要通信等工作。负责市长印章和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印章管理。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九)会务科。负责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政府党组会议和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性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区性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的会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内事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

    (十)人事科。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和退休干部职工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处理室务工作,承担机关党组会务、文件起草、印章管理、机关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和办公室对外联络等工作,联系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联系全市机关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决算编报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所属预算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市政府办公室及所属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一)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绩效考核科)。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订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所属单位的经常性督查工作。对全市政府系统承担的全国、自治区、乌海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核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各区、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

  (十二)信息调研科(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联系全市各政务信息工作部门,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指导、计划拟定和网络平台管理。组织开展政务信息调研、政务信息业务培训和交流工作。负责制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联系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协调联络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人民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政务活动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负责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十三)翻译科。负责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及政府工作报告的蒙古文翻译工作。负责政府公报的蒙古文翻译和审定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大型会议蒙古文翻译服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蒙古文翻译和蒙古文门户网站运维建设工作

    (十四)外事科。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因公出访团组执行外事纪律的情况。贯彻执行民间外交的方针政策,负责对外缔结和开展友好城市、友好地区工作和指导全市对外民间交流业务。承担指导全市涉外礼宾礼仪工作。

  (十五)法律事务科负责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对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以市人民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45名。设秘书长、办公室主任1名副秘书长6名,办公室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24名(16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8副)。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学府街行政中心A座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方式:0473-8991235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史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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