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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气象局关于成立 乌海市气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索  引  号 1215030046206800XU/2023-11089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气象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气象局关于成立 乌海市气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5-19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5-19 15:35:5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气象局关于成立 乌海市气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来源:乌海市气象局 浏览次数: 成文日期:2023-05-19 00:00:00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督办考核,进一步提高气象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成立乌海市气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局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安委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局安委会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组成人员
  任:姜桓
  党组书记、局长
  主 任:赵燕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常务副主任:乌吉斯古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办公室(人事科)主任
  业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科长
  气象台台长
  气象服务中心主任
  气象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二)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遵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在乌海市安委会、自治区气象局安委会的指导和乌海市气象局党组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跟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提出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划、计划;分析研判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大问题和跨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市局安委办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市局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业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气象综合保障中心、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市局安委办成员由各科室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 1 名具体工作人员担任。
  市局安委办职责:承担市局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究提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跟踪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各科室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办安委会会议、重要活动、文件起草、制度拟定、议定事项跟踪督办等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重要事项;参与研究有关单位在资金、措施、整改等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牵头对口乌海市安委办交办的工作任务;承办市局党组和市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三、市局安委会安全专业委员会
  市局安委会下设 7 个安全专业委员会,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在市局安委会的领导和区局安委办的指导下工作,相关科室长担任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市局安委会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加强对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本领域安全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参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加强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监督本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本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
  (一)安全生产气象服务保障专业委员会
  任:气象台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业务管理科、办公室、气象服务中心、气象综合保障中心、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责:负责推动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及时为相关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信息;参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负责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为相关部门发布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提供平台;负责为安全生产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负责分管领域网络安全工作;负责开展科学实验分析、野外科学试验等科研活动的安全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完善安全生产气象保障服务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牵头对口负责乌海市安委会交办的气象保障服务任务。
  (二)防雷和升放气球社会监管安全专业委员会
  任:业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业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气象服务中心、乌海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责:负责督促履行防雷、施放气球安全社会监管职责,参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承担职责范围内防雷重点行业领域防雷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重点行业领域防雷安全生产指导和宣传,负责组织防雷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专项检查,负责工程施工中防雷装置安装、跟踪监测、验收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观测与网络业务安全专业委员会
  任:气象综合保障中心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气象综合保障中心
  责:负责信息业务机房环境、通信管线、档案室等安全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负责气象探测环境、气象观测铁塔、专用技术设施设备等安全指导和监督管理作;负责网络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分管领域网络安全工作;负责完善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专业委员会
  任:气象台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业务管理科、气象台
  责: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安全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负责分管领域网络安全工作;负责完善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人工影响天气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弹药出厂验收、作业事故原因调查、人工影响天气弹药物联网和安全管理平台运维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
  (五)单位内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办公室、气象综合保障中心
  责:1.办公室负责保密、信访、恐怖袭击等综合安全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参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负责牵头管理宣传媒体平台及政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工作。负责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领导干部学习;负责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机制;优化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环境。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和中心组学习;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知识常识等内容的学习。负责老同志活动中相关安全管理。
  2.气象综合保障中心负责消防、交通、公务用车、档案、用水用电、防火防盗防抢、房屋等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基础设施及建筑施工、公共区域、人防工程等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办公和业务用房、设施设备、食堂、招待所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经费,对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
责监督指导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六)单位内部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任:气象综合保障中心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各科室
  责: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演练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重大节假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和火灾隐患整改等问题;统一领导各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各科室具体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检查检查;承办安委办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事项。
  (七)科普宣传安全专业委员会
  任:业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人事科)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各科室
  责:业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普宣传工作。加强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灾害性天气科普解读,包括对气象灾害类型、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各类气象灾害预
  警信号、气象灾害致灾风险隐患、天气气候成因和天气极端性、气象灾害防御措施、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及气象装备的监测功能和作用、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以及气象防灾减灾典型案例等
  内容的解读和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科学防范气象灾害风险。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示精神。教育和引导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注重舆论引导,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科学适度”的原则,及
  时开展调查,用事实回应舆论质疑,树立良好的公信力。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确保全市气象部门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以上组成人员由于岗位和职务变动等不能继续履行其职责时,成员随之变动,不再另行发文。原《乌海市气象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乌气函〔2019〕62 号)文件废止,相应领导小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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