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打造自治区西部区域物流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20-04681 | 发文字号 | 乌海政办发〔2017〕89号 | ||||||
发文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 |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信息化 | ||||||||
成文日期 | 2017-10-24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17-10-24 11:55:59 | 公文时效 | 废止 |
乌海政办发〔2017〕89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乌海市打造自治区西部区域
物流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打造自治区西部区域物流中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0月24日
乌海市打造自治区西部区域
物流中心实施方案
物流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加强规划政策引导,大力开展物流业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着力破解制约物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物流业保持了平稳增长。2016年物流业增加值完成46.4亿元,占三产比重19.1%,“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8.7%,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物流业发展水平,使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努力构建自治区西部区域物流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法〔2011〕3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48号)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乌海政发〔2015〕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政策、管理和服务创新,以项目带动为抓手,优化节点布局、完善服务网络、整合存量资源、健全保障措施,建设功能完善、运行顺畅、高效集约的现代物流体系,推行物流信息化、低碳化、网络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道路,把物流业作为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乌海市物流产业稳步提升和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进一步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培育主体企业;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的联动发展,做大做强大宗商品物流;健全完善生活物流,构建区域特色现代物流产业体系;显著提升乌海物流辐射力、服务力和影响力。我市物流业服务领域逐步扩展到乌海周边地区,初步建立起面向陕甘宁疆、蒙古国和东部沿海市场业务网点,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围绕建设自治区向北开放的重要能源资源加工交易中心和蒙宁合作先导区,将我市打造成为自治区西部区域物流中心。
二、重点领域
(一)生产性物流。
1.大宗商品多式联运服务体系。立足乌海及周边地区资源、产业和交通优势,围绕煤炭、焦炭、PVC、水泥等工业产品,加快建设大型公、铁、航联运物流园区、甩挂运输基地,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传送带运输、一票到底等先进物流模式,构建面向蒙宁陕甘疆的大宗商品线上线下一体化交易平台、期货交割中心,推进交易的电子商务化、平台化,强化金融、信息、技术、标准化、供应链服务,吸引并培育一批平台企业、生产企业、贸易企业、物流企业进驻发展,形成以公铁联运为枢纽,以大宗商品产地、加工地、消费地为腹地,联通矿山、企业、转运场站的多层次、高效率、低成本物流服务体系,推动乌海成为自治区西部煤炭、焦炭、PVC、水泥等大宗商品的转运集散中心、交易中心和物流枢纽。
2.产业集群的供应链集成服务体系。着眼于煤焦化工、氯碱化工、精细化工等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推动大中型企业导入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竞争理念;积极鼓励企业应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制定政策加快大型企业主辅分离,制造业、商贸业与物流业联动,加强上下游企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生产;推动内蒙古西部智慧物流港尽快落地实施,鼓励煤焦化交易平台、鸿达物资交易中心完善供应链集成服务;鼓励第四方物流,树立供应链集成服务的典型和示范企业,构建符合乌海产业特色“生产—采购—配送(仓储)—消费终端”的一体化供应链集成服务体系。
(二)生活性物流。
1.商贸流通业配送服务体系。以切实保障和提升居民生活、企业生产为目标,围绕家电、医药、建材家居、农资农机、粮油副食、农副产品、五金机电等日常生产生活物资,构建完善城乡配送体系;加快通用国际商贸物流园、越东物流园建设,完善金裕、新裕、新天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形成满足乌海及周边地区百万居民的一级批发市场;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开展连锁、直营分销模式,建设覆盖城镇、街道、农区的商品流通渠道;以公共仓储、配送为中心,整合无章无序的个体配送资源,形成企业化、社会化的“门到门”、“点对点”城乡公共配送组织和网络;结合主城区城市交通整治,规范城区配送车辆运营,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配送瓶颈,促进配送市场健康发展;建设并完善城乡配送和城市物流的基础实施。形成以大型物流分拨中心为主干,园区、乡镇、农村级货运中心为骨架,社区街道等便民服务点为末梢的多层次、高效率城乡配送服务体系。
2.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以满足网购市场、企业电商化、电子商务一体化发展需求为目标,根据区域特色,切实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激活区域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加快电商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仓储物流基地等项目的落地实施;鼓励本地龙头型企业通过资源整合、资本合作、业务参与等方式共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大力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品平台企业、快递企业来乌海建设区域服务中心、分销中心、分拨中心、仓储中心;构建立足乌海辐射西部地区的集办公、展示、仓储、配送、运营、服务、人才培养、孵化等功能为一体的电商物流服务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乌海交通物流发展地位。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物流在区域物流中的地位;大力发展交通物流,推动传统交通运输业转型升级,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及运输通道网络建设;制定和完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建设危化品物流基地、甩挂运输基地,推进公路物流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先进运输组织方式,积极推进公铁联运、甩挂运输、冷链、城市配送等专业运输,实现货运的“无缝衔接”和“一单制”;整合货运企业,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支持物流联盟壮大发展;积极对接交通厅政策扶持,抓好荣乌高速、包银客专、乌海至宁东高速公路、乌海至临策铁路连接线、乌海高速铁路等重点交通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二)进一步完善铁路运输体系。铁路物流是区域物流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要抓住我国铁路机制改革契机,主动对接试点工作,促进地方铁路管理部门改革进度;充分发挥政府桥梁作用,推进铁路服务部门与大型制造企业、物流节点的合作;简化各级铁路专用线审批、建设流程,放宽权限,积极争取铁路资源向我市倾斜,增加区域通行能力,保障运力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三)推行物流项目“两手抓”。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落地的决策机制、调度机制、督查机制,从项目规划、建设、监督、质量把控、资金使用到建成后的管理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确保项目快速有序推进。围绕项目的推进,定目标、常调度、抓进度、促协调、保质量,全力推进项目快速实施。以一切有利于推进项目为目的,项目责任该到人的到人、该明确的明确、该服务的服务。积极为物流项目争取资金,扶优做大物流示范项目和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搭建全市统一的物流信息平台。建立由客户订单需求、信息服务、车辆调度监管、运营管理、诚信管理、融资结算等系统组成的全市统一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交换共享机制,通过数据交换、信息发布、行业监管、在线交易、智能配送、货物跟踪、决策分析和金融服务等子系统,实现公用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为我市物流基地、物流集散中心、配送中心和物流企业用户提供多方位、多层次的信息服务。引导传统物流企业加快信息化改造,支持骨干物流企业建设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五)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科学布局增量、优化整合存量的原则,加快完善城市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以大型物流基地为核心、物流集散中心为骨干、配送中心和专业市场为补充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体系。统筹规划建设空港物流基地,加快推进国际陆港建设,结合产业布局规划和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建设综合保税区和自由贸易区;加快推动仓储物流园区的设施与功能完善;进一步完善农畜产品、医药器械、家用电器、城市快速消费品、烟草、快递等行业服务的仓储配送中心和专业市场;鼓励物流仓储企业、生活用品批发市场、传统大型商贸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社区连锁店、家政服务点、物业服务点、农区商业网点等便民服务经营主体合作,建设城市配送末端网点。(牵头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六)完善物流标准化体系。根据我市主导产业特色和物流业整体发展水平,加快推动物流企业普及基础类、技术类、信息类、管理类、服务类标准体系。加快物流管理、技术和服务标准的推广,鼓励企业采用标准化的物流计量、货物分类、物品标识、物流装备设施、工具器具、信息系统和作业流程等,提高物流的标准化程度。(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七)大力发展城市共同配送。鼓励企业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适应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发展的需要,发展面向流通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化共同配送。以生鲜食品、医药、家用电器、城市快速消费品等领域为切入点,加快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项目建设。鼓励专业物流企业开展城市共同配送业务,推动仓储集聚化、货运标准化、平台信息化、管理规范化、技术智能化建设,从而促进商品配送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集约化发展。制定城市配送管理办法,完善城市货运制度、城市物流配送准入制度及中心城区货运通行政策,解决城市快递、配送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问题,提高“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配送效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八)提升电子商务及快递物流配送水平。依托乌海机场、铁路货运中心推进邮件快速处理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实施快递提发货、配舱和快递通关“绿色通道”,大力发展以特色农产品、文化旅游产品为重点的电子商务。加快建设区域性分拨、仓储、配送基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鼓励支持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扩大快递服务内容。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构建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服务平台,完善快递转运中心、配送中心、终端网点建设,扶持跨境电商和物流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四、扶持物流发展的优惠政策
为确保我市物流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出台涉及税收、土地、融资等一系列关于物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为物流业转型升级奠定良好的政策基础。
(一)税收优惠政策。
1.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经批准改造的废弃土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自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
3.制造企业剥离物流资产和业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对于符合政策要求的重组情形,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和按照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事项的处理。
(二)土地优惠政策。
1.为了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对我市经济的拉动,物流园区用地企业可以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合同中依法约定的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经当地集体决策小组集体认定,对自治区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可以约定在2年内全部缴清,但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
2.对于物流园区内的建设用地,城市规划部门要按照国家标准确定土地用途,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不同用途和土地使用标准分宗供地。
3.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流通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
(三)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奖励。市政府将连续3年,每年安排市级预算内资金5000万元—2亿元,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多种形式,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动企业采用先进的物流技术、设备及信息系统;对税收贡献大、营业额高的大型示范企业,每年安排100万元奖励资金予以年度表彰,并优先通过发改、财政、商务、科技等部门向国家、自治区相关部门争取扶持资金。
(四)建设物流绿色通道。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严禁客货车辆私自改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综合执法局,及时为驶入城区的物流企业的货运车辆办理通行证,指定通行时段和通行路线。在物流企业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年检时,提供专门绿色通道服务,交通部门对货运零担、城市配送等小型专用车辆简化许可审批流程(实行现场许可程序),鼓励城市短途配送业的发展。
(五)执行优惠的价格政策。对物流企业的用水、用气、供热比照工业用水、用气、供热价格执行。
(六)鼓励发展农产品物流业。加快建立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加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开展鲜活农产品业务的冷库用电实行与工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和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便利停靠政策。公路收费站点要按规定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配置适当比例建设用地,用于农产品流通业所需仓储、冷库、保鲜库等场所建设。
(七)简化行政监管和审批手续。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改进资质审批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交通、公安、环保、质检、消防等方面的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对于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物流项目,实行一站式快速审批绿色通道、企业年检绿色通道、车辆年检绿色通道等政务服务。
(八)鼓励使用清洁能源。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和商贸企业需要使用天然气的,市、区政府协调免费铺装天然气管道。
(九)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投向物流业,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物流企业提供担保,金融部门开展实行物流企业货物质押贷款模式,缓解中小物流企业贷款难问题。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产业投资基金、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推进物流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分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物流业综合协调、规划制定及政策落实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物流业财税管理、奖励政策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大型商场、酒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粮食及成品油仓储等为生活服务的物流监管工作;市经信委,负责铁路物流的监管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物流的监管工作;市统计局,负责物流业相关指标的测算、汇总、上报工作;市招商局,负责大型专业标准化、信息化物流企业入驻我市,鼓励利用区内外的资金、设备、技术,参与我市物流项目的建设或经营;供销社,负责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产品生产资料及特许产品的物流监管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物流项目用地工作;市规划局,负责物流园区、物流项目的合理规划工作;市国税、地税局,负责物流业税收管理工作;市监察局,负责物流业工作中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打破地区、部门和行业分割,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物流市场体系。建立透明公开的物流准入制度,制定统一的物流行业管理条例和运输、仓储管理办法。加大物流市场整治和监管,避免无序竞争。规范针对物流企业的各种收费,整顿道路运输收费站点。加强调查研究、提供政策建议、做好企业服务、开展合作交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形成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市、区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沟通发展情况,形成联动效应。
(三)加强物流业统计工作。继续完善物流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物流统计水平,明确物流产业统计口径,完善扩大信息收集、研究和监测系统,实行基本数据月报表、季度汇总、年度分析。帮助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发展情况,更好的促进物流业发展。将工业品、农产品、日用品、航空物流等指标纳入季度统计,以便及时掌握发展情况。
(四)加快物流信用制度建设。加强物流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和监管,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共享和应用,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物流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推动行业诚信文化形成,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实行企业信用分级制度,建立物流企业信用档案,随时公开曝光不讲信用的物流企业,逐步净化物流市场、优化物流环境,推动物流业健康发展。
(五)强化物流专业人才培养。把物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规范化轨道,重点引进物流管理人才、物流技术应用人才,采取正规教育和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培养物流业发展急需人才。政府拨付专项资金,定期聘请物流行业专家来我市指导及培训人才。充分利用乌海职业技术学校等教育资源,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抓好本地物流人才的培养,为加快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六)加快物流相关配套服务业的发展。鼓励发展和引进物流中介服务企业、物流咨询企业、物流基地建设企业、物流设备制造企业、物流技术开发和研究机构等,形成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继续加大对综合交通设施的投入,构建互相衔接、配套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强物流园区、仓储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业项目建设。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军分区,
市纪委,市中级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驻市单位。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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