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关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0-04185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 公开日期 | 2020-11-26 17:43:10 | 公文时效 | ||||||
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开始,凡2008年以后由乌海市认定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因丢失或损毁需要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可携带补证、补表材料于11月27日—12月10日,到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大道2号市民中心2楼A3—A4窗口办理。具体办理条件如下:
一、 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
4.近期本人白底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1张。
5.申请换发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
二、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二份(见附件2),逐页正反面打印(承诺人签字部分手写)。
4.近期本人白底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1张
联系电话:0473—3998329或399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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