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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乌海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0——2025)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6741W/2021-01876 发文字号 乌文体旅广发〔2020〕180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日期 2020-12-26 11:01:08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乌海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0——2025)试行》的通知
作者:中共乌海市委宣传部、文体旅游广电局站点 来源:文件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委宣传部,各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市歌舞团(乌海乌兰牧骑):
《乌海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0—2025年)(试行)》已于2020年12月8日经市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宣传部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0年12月16日
乌海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020—2025年)(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意见》,营造依法建设乌兰牧骑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市乌兰牧骑事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征求意见稿)、《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标准化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创作理念,鼓励乌兰牧骑队员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为全市人民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推动乌海乌兰牧骑事业繁荣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传承乌兰牧骑红色文化基因,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永葆乌兰牧骑“红色文艺轻骑兵”的鲜明本色。
——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乌海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坚持扎根生活沃土、服务基层群众。人民需要艺术,艺术也需要人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到人民在哪里、哪里就是中心,生活在哪里、哪里就是舞台。
——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乌兰牧骑作品创作生产,发挥文艺育人功能,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构筑各族人民美好精神家园。
——坚持推动文艺创新。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坚持和发扬乌兰牧骑与火热的时代生活紧密联系的艺术品格,着力在艺术创作的内容、形式、风格和演出形式、表演手段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努力创作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
——坚持特色发展。充分发挥乌兰牧骑队伍短小精干、队员一专多能、节目小型多样、装备轻便灵活的特点,围绕“演出、宣传、辅导、服务、创作、创新”六项主要任务,不断拓展乌兰牧骑的综合功能,努力把乌兰牧骑建成党的政策的宣传队、先进文化的播种机。
三、主要任务 
按照新时代乌兰牧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推进乌海乌兰牧骑设施标准化建设,实施乌兰牧骑人事、薪酬、人才三项制度改革。通过3—5年时间,将乌海乌兰牧骑打造成为自治区一类乌兰牧骑,充分发挥乌兰牧骑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创作一批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文艺精品,不断激发和释放乌海乌兰牧骑活力和创造力。
四、主要指标
(一)做好新时代乌兰牧骑的定位和评估
——巩固和坚持乌兰牧骑的建队方针和主要功能定位。结合乌海乌兰牧骑三项制度改革,制定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对人事、薪酬和人才三项制度的改革,完善人员进出机制和薪酬管理,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有序推进新老接替,确保乌兰牧骑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促进乌兰牧骑事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要建立健全激励引导机制,强化评估实效。由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考核评估管理办法》,每年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抽调相关专家学者、社会代表组成考核评估小组,对市乌兰牧骑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报市委宣传部,作为奖惩依据。
(二)加大乌兰牧骑惠民演出、宣传、辅导、服务、创作、创新力度。
——继续开展“百团千场”“乌兰牧骑月”等文化为民活动,每年深入基层时间不低于4个月,为基层群众演出100场次以上。其中:60分钟以上节目不少于50场,下乡文艺小分队演出时长自行掌握。
——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全市各条战线、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和身边的好人好事。采取“乌兰牧骑+”等新形式、新手段、新办法,切实增强宣传的实效性。
——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者、文化骨干、业余文艺团体等的教、学、帮、带,每名乌兰牧骑队员采取“一对一”形式,提升辅导效能,培训一批骨干、带起一支队伍。积极辅导乡镇(街道)、社区自编自创自演本区域特色节目。加强对农区特色“文化大院”“文化户”的文艺辅导,培养乡土文化人才,壮大民间文艺力量。
——乌兰牧骑要与农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委、司法等部门合作,普及科技、卫生、法治等知识,倡导积极健康生活方式,推动乌兰牧骑服务各行各业、服务千家万户。积极开展精品演艺进景区活动,在旅游季节,做到月月有活动,周周有演出,助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深入实施“扎根草原、情系人民”采风实践活动,建立乌兰牧骑队员扎根生活蹲点实践采风长效机制,为乌兰牧骑队员创作提供现实素材。
——按照自治区乌兰牧骑“七个一”要求,每年至少新推出1台自导自编自演的舞台剧目,推出原创歌曲、新编舞蹈、器乐、小戏小品等类型文艺作品5部以上。
——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点选题和重大节点,加强现实题材创作。陆续推出《美丽草原我的家》《铁脊梁》《我家住在黄河边》等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赞美家乡、凝心聚力的精品舞台剧力作。
(三)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在“十四五”期间,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标准化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中《乌兰牧骑基本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参照表》,建设乌海乌兰牧骑综合厅,保证乌海乌兰牧骑事业发展需要的排练、演出等场所符合标准。
——建设乌海乌兰牧骑剧院,参照《剧场建筑设计规范(2016)》相关规定,参考周边盟市剧院建设情况,建设符合演出规范的标准剧场。
——针对乌兰牧骑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灯光、音响、录音、舞美设备。
——为乌海乌兰牧骑配备演出大巴车。
(四)打造“网上乌兰牧骑”
——贯彻落实《网上乌兰牧骑建设指导意见》,每支乌兰牧骑每年向网上乌兰牧骑推送不少于2个优秀新创作品。每支乌兰牧骑每年向网络服务平台报送不少于10个3—5分钟各类服务活动视频。组建乌海乌兰牧骑网络创作和管理人员队伍。组织乌兰牧骑在抖音开设政务账号,队员开设个人账号。
——培养乌兰牧骑“直播达人”和“网络大V”,开展“乌兰牧骑之家”网上艺术培训和交流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演出点播、艺术辅导、政策宣传、生产生活技能传授等点对点服务,以创新的文艺表现形式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做好服务,不断提升乌兰牧骑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健全人才培养机制
——推进落实乌兰牧骑内部机制“三项制度”改革。督导落实编制和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完善队员进出机制,畅通“出口”、严把“入口”,有序推进新老接替,做到进出流畅,确保乌兰牧骑队伍的生机活力;保障经费落实,完善队员薪酬管理,改进队员薪资待遇,实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打破体制壁垒,对乌兰牧骑急需的专业型人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开展编剧、作曲、导演、演员等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的招聘、培养和储备工作。
——做好乌海乌兰牧骑专题培训。根据乌海乌兰牧骑的实际需求,邀请区内外艺术家和乌兰牧骑艺术骨干指导乌海乌兰牧骑艺术创作、排演;与区内外艺术院校合作,通过设立创作采风基地、实习基地等方式,采取委托培养、轮训等模式,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一专多能”文艺骨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针对乌海乌兰牧骑管理、创作、表演、舞美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乌海乌兰牧骑整体水平。
——组织观摩学习,开展艺术交流。每年至少组织乌海乌兰牧骑队员到区内外优秀专业院团观摩学习一次,不断提升乌海乌兰牧骑队员的业务能力,改善乌兰牧骑创作、演出人才匮乏的现状。
五、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切实加强党政部门对乌兰牧骑建设的重视与扶持,每年专题研究乌兰牧骑工作,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好政治导向关。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高度,统筹规划、各司其职,全力推动乌海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加大资金保障。积极申请国家艺术基金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市财政设立乌兰牧骑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对乌兰牧骑的经费投入。在确保乌兰牧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的前提下,地方财政提高深入基层演出场次补贴标准、加大优秀人才和精品艺术扶持资金力度,改善排练和演出条件。建立艺术创作扶持专项资金、建立政府向乌兰牧骑购买演出服务机制,保障乌兰牧骑提供更优质的文化为民服务。
(三)强化任务落实。将乌海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与深化改革同步研究推进。市委宣传部负责整体统筹、协调推进;市委编办负责改革涉及的编制管理事项并按程序提交市委编委会研究;市发改委负责将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市财政局负责将乌兰牧骑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资金经费并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薪酬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对公开招聘队员进行指导监督,对退出乌兰牧骑队员进行安置;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制定乌海乌兰牧骑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进行考核评估,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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