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152/2021-07476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 公开日期 | 2021-08-02 17:30:1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
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爆发态势,中、高风险地区明显增多。引起此次爆发的新冠变异病毒德尔塔毒株潜伏期短、病毒载量高、传播速度快,危险性较大。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办公场所病毒消杀工作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复杂形势,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企业及员工的疫情防护。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病毒消杀,尤其是人员接触频繁的电梯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部位,要加大消毒频率。
二、做好营业场所防控工作
各企业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员工做好自身防护,所有进出营业场所人员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做好信息登记。特别是在售楼部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场所,要从严控制并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防止人员聚集。必要时设置安全社交距离“一米线”、分时段接待购房者或尽量采取线上方式举行。
三、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针对新冠病毒及其变异株,疫苗仍然具有较好保护性。各企业应积极组织员工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并统计因有禁忌症或其他原因无法接种人员信息。要求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员工积极进行预约接种;已经接种但尚未按照说明完成接种程序的人员,在达到间隔时间后,要尽早完成后续接种工作。
四、做好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各企业应确保员工在工作期间所需口罩、手套、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充足,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抓实抓细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五、做好员工外出登记及返回管控工作
要加强培训宣传,增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为避免出市旅行带来的旅途感染和市外感染风险,坚持非必要不出差、旅行,尤其是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城市,并提醒和引导员工暂缓出市旅游。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企业人员前往外省、市的,应做好人员行程信息登记,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员工应在12小时内向街道、社区报告,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六、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防控措施落实,决不能松懈麻痹。要树牢红线思维和底线思维,不断培训、反复培训,做到人人重视疫情防控。要指定专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防控演练,提高企业在疫情防控方面处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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