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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简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流程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1-09124 发文字号 乌建局政字〔2021〕73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日期 2021-06-15 19:04:31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简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流程的通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经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对接,现将简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流程通知如下:

  一、退还条件

  历年已完工的项目且该项目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缴费单位可以进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

  二、退还材料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申请表、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缴费凭证(若找不到,可与市住建局计财科联系查找)、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退还程序

  缴费单位准备好退还资料(一式四份),经市住建、劳动监察分别审核后,在市住建局网站公示15日,公示期内未收到拖欠工资投诉的,自公示期满2个工作日进行退还。

  附件:1、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申请表

  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未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明细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流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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