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落实《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行动计划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32R/2021-09721 | 发文字号 | 乌海发改环资字〔2021〕64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公开日期 | 2021-04-02 17:16:1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关于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委按照《关于印发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0〕26号)及《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要求,实施最严格的环保制度,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绿色环保发展,加强联防联控,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建设美丽乌海。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我市能耗双控制度体系,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体系,在全社会构建绿色生产生活和消费模式,低碳节能的意识和理念深入人心。到2023年底,全市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二、具体任务及分工
(一)积极推进产业转型
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海勃湾工业园区原则上不得新建重化工项目。重点发展非煤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其他园区做好“延链、补链、强链、育链”文章,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能源经济,实现煤化工、氯碱化工、硅化工融合发展,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资源转化增值、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和特色优势的现代煤化工、氯碱化工、新材料等绿色产业集群,积极打造氢经济示范城市。加快编制出台《乌海市现代能源经济发展规划》、抓好《乌海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大力推动氢能源研发、生产和应用。(产业科落实)
(二)全面加强能耗“双控”
统筹协调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属地能耗“双控”目标任务。按月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各区、部门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能耗“双控”形式,审定工作计划,调整工作重点或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新增能耗,对全市纳入统计体系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能情况进行摸底,探索推行精细化用能预算管理。积极开展能效提升行动,有效实施节能诊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进一步拓展有效用能空间。(环资科落实)
(三)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加快推进公路转铁路运输,力争2021年完成乌海市各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规划编制。推动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市域内拟建铁路专用线及乌海西至吉兰泰铁路扩能改造等项目列入自治区相关规划。(基础设施发展和铁路民航建设管理科落实)
(四)加强工业固废规范处置
科学编制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专项规划,深入推进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确保取得实效。加快塑料污染治理,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各项任务时间节点,督导各区人民政府落实情况。(环资科、信用科落实)
(五)强化经济支撑政策及其他。
1.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项目建设。(环资科、投资科落实)
2.贯彻落实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环保电价。(价格科落实)
三、贯彻落实措施
(一)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1.提高产业准入标准。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审批项目,千里山工业园区不再新建重化工项目。新建高耗能项目,在满足全市和所在地区能耗双控要求的前提下,工艺技术装备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源利用效率须达到国家先进标准。
2.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审批的工业项目全部布局在工业园区,且重大项目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严格执行产业布局规划,对高污染、高耗能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布局。
3.加快推进高耗能行业结构调整。控制高耗能行业产能规模。按照自治区能耗双控有关政策措施,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规模,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4.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确保抽水蓄能电站等非煤产业项目全面开工,力促赛思普高纯铸造、青石化学等产业转型项目投产达效。尽快印发《乌海市现代能源经济发展规划》,完成《乌海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任务分解,充分发挥我市在发展氢能产业中的成本优势和区位优势,积极探索氢能源发展新路径。
(二)加强节能降耗管理
1.加强工作总体协调。充分发挥好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按月或不定期召开全市节能工作调度会议。聘请有资质、有实力的第三方机构对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能耗挖潜开展方案设计、详实论证,全面推行精细化用能预算管理。
2.完善能耗双控制度
(1)加强能耗源头控制,严格节能审查约束。严格执行自治区出台的相关节能审查政策,强化用能指标来源审查,未落实用能指标的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一律不予批准。积极推广节能、节水先进技术,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我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节能降耗。
(2)制定全市能耗应急预案,督促各区、市级相关单位分别配套应急预案、专项实施方案,对照完成年度、季度、月度能耗任务,合理确定不同级别应急响应触发条件,规范应急响应发布、解除的主体和程序。
(3)全面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建立能耗双控分级预算管理机制,编制五年和年度用能预算管理方案,将自治区下达的新增用能空间和节能挖潜、淘汰落后等腾出的用能空间纳入用能预算管理,新建高耗能项目必须满足所在地区能耗总量控制和单位GDP能耗下降要求。积极推进节能量交易和管理。扎实做好初始用能权前期研究,逐步建立初始用能权分配制度。
3.加快重点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步伐。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开展能效对标达标行动,分年度对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三)逐步提升铁路货运比例
积极开展各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规划前期工作,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乌海市各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规划;配合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推动低碳产业园铁路专用线建设;协调自治区发改委将市域内拟建铁路专用线及乌海西至吉兰泰铁路扩能改造等项目列入自治区相关规划。
(四)加强工业固废规范处置
1.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各区、各有关部门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之间联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布局各类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着力发挥项目间的协同效应,实现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
2.拓展延伸综合利用产业链条。以煤焦化工、氯碱化工两大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为主线,配套发展煤矸石、粉煤灰、电石渣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延伸产业链条,编制煤矸石、粉煤灰等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规划。
3.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对已列入实施方案的重点项目调度,指导和帮助前期手续办理,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各区、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建立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库,强化各相关领域项目储备,及时更新项目库,按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
4.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力度。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各项任务时间节点督导各区政府落实各项任务。根据国家规定,实施企业法人信用承诺制度,将违反承诺、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记录,并报市信用办统一公示。
(五)强化经济支撑政策及其他
1.深入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资金投向,做好项目策划和储备工作,积极争取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确保污染治理项目按时开工建设。
2.实施绿色电价政策。宣传、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厅《关于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2021〕115号)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要充分发挥本科室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制定工作流程。各科室要结合各自职能,逐项制定可行、管用的具体工作举措,建立工作台账,提出明确的完成时限,按节点、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并配合完成其他部门牵头落实工作。
(三)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每半月将本科室承担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将采取的工作措施等内容反馈环资科,以便于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领导按期督促、听取责任科室的工作进展,同时及时协调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对于涉及我委的任务,各科室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按期调度承担任务的进展情况,同时及时将配合完成任务的情况报送至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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