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转发教育厅《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519Q/2020-9003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公开日期 | 2020-12-09 17:03:29 | 公文时效 |
三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有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通知》的重要意义,是自治区教育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重要文件,重点从九个方面对义务教育学校的作业管理做了详尽的安排和要求,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细化了标准。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研究,统筹指导本辖区学校认真贯彻落实《通知》九项要求,进一步明确学生减负要求,按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科学减负。
三、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执行过程要以问题为导向科学施策,结合《乌海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的落实,全面推动“备、讲、辅、批、考、证、研”等基本教学常规和教学环节有质量、高质量落实,确保做到“认认真真备教案、认认真真讲课、认认真真判作业、认认真真善待学生”,2020年12月前各学校要建立作业总量控制和作业检查制度。
四、教师布置作业要保证质量与效果,关注学生差异,推动实施分层作业,开展弹性作业布置和作业帮扶辅导,积极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保障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五、各学校要规范作业布置和作业批改。从即日起各学校不得使用微信、QQ群布置作业,不得在群里发布学生的排名、成绩和作业情况,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下载并打印作业,不得要求学生互相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己对照答案批改作业。
六、进一步规范教师批改作业。教师批改作业要做到“四必”:即有学必留、有留必改、有改必讲、有错必更;批改做到“三有”:即批改日期、有实质性评语、有问题点拨。
七、建立健全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和监督制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区教研部门和督导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推动落实情况作为考评学校和教师业绩的重要指标,定期开展学校作业质量和作业负担的指导和督导。
乌海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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