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让蓝天碧水净土造福百姓
发布时间:2019-08-29 11:25:08 作者:颜慧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

  2019年,我市继续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的重中之重,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目前,各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常态化打好“蓝天保卫战”

  年初,我市组织召开2019年度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市焦化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无组织排放治理推进会和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进会;印发《乌海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散煤综合整治方案》《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柴油货车综合整治方案》《“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政策性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对三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两次现场督察。

  矿区环境综合整治是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各区统计的项目进展,2019年计划实施的77个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前已完工5个,在建53个;2020年底前计划完成7处煤层自燃点治理任务,已提前启动,累计剥离土石方约107万立方米,投入治理资金约948.02万元。

  为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我市编制了自治区首个矿区环境治理标准,目前已经有4家企业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自评工作,已申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6家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所有矿山加强露采企业排土场和洗煤企业煤矸石堆场自燃巡查,确保火点发现一处及时治理一处,实现火点动态清零。

  加大矿区治理的同时,我市继续严格城市扬尘、工业企业污染、散煤污染等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要求所有新建项目施工现场设置定型化自动洗车装置、雾炮机、塔吊喷淋及扬尘监控设备;不断加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频次,全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6%;组织开展建成区烧烤、餐饮服务业污染整治、燃放烟花爆竹污染整治等。

  今年以来,我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能源类项目中无煤化工和火电项目,已审批项目厂址全部位于工业园区内。2019年计划实施工业污染治理项目54个,已完工15个,在建31个,其余8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神华二期、华信、榕鑫、华资焦化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赛马水泥(1#线)、西水水泥(5#线)已完成特别排放改造,设备正在调试中;三美矿业6个特别排放提标改造项目已基本完成改造,正在由第三方开展监测。

  我市还加快调整能源结构,中广核等4个光伏发电项目已并网发电,英利等3个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年内并网发电,可再生能源占全市总发电装机容量的10.8%。全力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全面启动乌海市“零碳”行政示范区项目,乌达农业示范园区利用核心专利技术太阳能+跨季节储能系统技术对现有温室进行改造,替代了传统燃煤散烧,海勃湾区建设绿色智慧区域能源站项目已签订框架协议。

  截至6月30日,我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计141天,剔除19天沙尘天气后达标率为87%,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经过不懈的努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越来越多的“乌海蓝”成为绿色乌海的新名片。

  全面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

  围绕压实水污染防治各方责任、保护饮用水安全、加快调整工业用水结构、推进排污管网建设等内容,今年以来,我市全面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凝心聚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为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水源地建设,我市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要求,印发《乌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调查显示,我市现有6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别为海勃湾城区水源地、海勃湾区北水源地、海南区沿黄水源地、海南区西水源地、乌达区城区水源地、乌达区北水源地。2019年1至6月,我市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共监测6次,所测项目全部达标,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作为2019年碧水保卫战一项重点工作,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整治进展顺利。由市环境监测中心每季度对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每月及每半月对污水处理厂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并对超标情况下达预警函。根据在线监控数据显示,1至6月,市污水处理厂达标率为97.8%,乌达区污水处理厂达标率为100%。另外,海南区建设了15个生活污水收集罐,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拉运处理;海勃湾区团结新村建设了150吨/日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于解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生活污水散排问题。

  今年,市生态环境局与工信部门共同开展了全市“十小企业”和建成区内现有重污染企业摸底排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经排查,我市无“十小企业”,建成区内无重污染企业。我市还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通知》,每季度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由市、区生态环境局每月及每半月对污水处理厂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每两月对污水处理厂达标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污水处理厂认真分析超标原因,“一企一策”制定达标整治(管理)方案。目前,乌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新建预处理工程0.8万吨/日,进一步提高了中水回用量;京海发电厂已完成配套管网及再生水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实现中水回用;乌海热电厂实现生产用水全部使用中水。

  根据在线监控数据显示,1至6月,海勃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率为99.4%,乌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达标率为97.2%,海南西来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率为96.1%。

  为防止化工企业可能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我市严格执行新建化工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并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目前,全市80座加油站357个地下油罐中,已完成70座加油站304个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完成率81.15%,其中今年完成12座加油站的改造。

  保护土壤我们在行动

  自今年1月1日我国首部规范土壤防治法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我市把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作为打好净土保卫战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完善土壤环境监管机制的同时,多举措深入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 

  按照自治区要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由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统筹安排,委托自治区地质调查院进行,各盟市配合完成调查。按照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的通知》,我市已配合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核查点位核实确认工作。

  工业和企业用地方面,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全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成立了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专项领导小组和专项调查小组,正在对全市175个企业地块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截至目前,173个地块信息调查表已初步填写完成,正在严格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对上报信息开展审核及纠偏工作。

  以乌达区为例,纳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的共有69家企业的72个地块。其中在产企业30家,填埋场3家,停产企业31家,不需纳入调查的企业5家。目前已核实且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通过网络信息上传的企业已达到63家。

  按照“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可靠”的要求,我市还全面开展对油田、尾矿库、填埋场等地块调查对象的确定核实工作,建立了我市油田、尾矿库、填埋场地块名单并上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夯实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基础。另外,结合各区实际情况,我市制定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经过认真排查,我市不存在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

  为严格监管各类土壤污染源,做好土壤污染预防,我市自2018年起还逐步试点推行重点监管企业责任书签订和公开制度。目前,乌海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第一批)已在原乌海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市、区两级环境保护部门将监督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监测其用地的土壤环境,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铁腕治污,严格执行环保法是关键。今年以来,我市加大对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将工业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网格责任人,精准聚焦存在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实现污染源排放监管“全方位、全覆盖、无盲区”。  

  我市制定印发《乌海市“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散乱污”工业企业清单。经排查,海勃湾区已排查出13家“散乱污”工业企业,其中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家(1家移送公安部门),1家正在立案调查,目前已完成清理6家、停产4家,其余3家正在清理;海南区已排查出9家“散乱污”工业企业,目前已全部关停取缔,并印发《关于对群众举报“散乱污”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函》,送达海南区人民政府进行整改和处理;乌达区排查出12家“散乱污”工业企业,并对其下达了《整治取缔通知书》,要求限期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成。

  为重拳打击违法排污,我市建立了重点排放单位在线数据超标预警联动监管机制,截至目前,已下达88份超标预警函,对氮氧化物、总磷、氨氮、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存在超标排放问题的企业启动了15次约谈。目前,污染物超标排放预警联动监管机制通过6个多月运行,成效显著,自治区环监局经过前期调研,已将该机制推广到全区。建立污染物超标排放预警机制,设立企业微信平台,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超标数据实时推送给企业及环保部门相关责任人,建立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日报、周报、月报及季报制度,重点企业排污情况及时反馈至企业和环境监察部门;对超标企业采取“一级预警通报”“两级约谈”的模式进行管理。

  我市还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回头看”交叉执法检查。对自治区大气污染强化督查期间发现的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涉及的其他环境问题开展现场检查。目前已检查企业111家次。

  2019年以来,我市出动执法人员238人次,派出执法车辆113台次,检查企业450家次。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下达处罚决定书41份,罚没款金额291.181万元。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467件,办结463件,办结率99.14%。

  一直以来,我市始终坚守生态底线不放松,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共承担16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截至今年6月底已完成9项,其余7项正在加快推进。今后,我市仍将一如既往举全市之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乌海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关闭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上一条:

下一条: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汇雅书世界

乌海政府网 乌海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网站维护电话:0473-8992631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
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