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坚持绿色发展 呵护碧水蓝天
我市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9-10-24 10:44:40 作者:刘春霞 赵晓坤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趋好。

  大气污染防治  让蓝天常在

  年初,我市印发了《乌海市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和散煤、挥发性有机物、柴油货车、“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等4个配套实施方案,计划组织实施136个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截至目前,完工62个,在建59个。

  稳步推进矿区环境综合整治。今年计划实施77个矿山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截至目前,已完工34个,在建25个;计划完成煤层自燃点治理任务6处,提前启动2020年煤层自燃点治理任务7处。

  继续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今年计划实施工业污染治理项目52个,已完工26个(其中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项目24个,分别为焦化5个、水泥4个、铁合金15个);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臭氧、氮氧化物污染整治的紧急通知》,积极推动臭氧污染源解析工作;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建立营运柴油车重点企业清单,要求重点企业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1至8月,强制报废柴油车1164辆,淘汰注销营运老旧车辆27台;建立污染物超标排放预警机制,设立企业微信平台,实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日报、周报、月报及季报制度,截至目前,实施自动监测废气企业超标率为1.3%;加快推进自治区大气污染强化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截至8月底,已有678个问题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为86.8%),103个问题正在进行整改;2018年国家生态环境部挂牌的千里山煤焦化、源通煤化、华信焦化3家企业完成整改,均已摘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持续不断的综合整治结出了累累硕果。1至9月,我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211天,达标率为77.9%;剔除20天沙尘天气,达标率为84.1%,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严管水资源 让碧水长流

  我市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狠抓地下水超采治理,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我市积极开展农村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编写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调查报告。海南区建设了15个生活污水收集罐,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拉运处理。海勃湾区团结新村建设了150吨/日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于解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生活污水散排问题。

  加大地下水保护力度。我市制定地下水保护条例,目前《乌海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正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为防止化工企业可能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严格执行新建化工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17座加油站已完成改造,1座加油站正在进行改造。截至目前,全市80座加油站350个地下油罐中,已完成75座加油站324个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完成率为92.86%。

  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整治。我市对规模养殖场污染设施建设运行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开展摸底排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今年需完成3个建制村整治任务,目前正在进行整治。同时,我市不断强化工业及城镇污染治理,开展了“十小企业”和建成区现有重污染企业摸底排查,经排查无“十小企业”,建成区无重污染企业;组织各区对乌海湖左右岸污染源开展排查,并建立污染源档案。

  防治并举 守一方净土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我市在现有调查基础上,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进一步查明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目前正在对调查对象全面性进行核实;逐步试点推行重点监管企业责任书签订和公开制度,目前我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第一批)已向社会公布;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成立环境污染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组织环保骨干人员完成全厂土壤环境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市华信煤焦化公司、市广纳煤焦化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重点监管企业已委托检测机构完成土壤环境监测并出具相应监测报告,其余4家重点监管企业正在与社会化检测机构接洽中,招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监管。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我市建立了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组织纳入全口径清单的企业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了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与此同时,我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下达处罚决定书96份,罚没款金额704.851万元;以群众日常的环保举报为线索,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637件,办结629件,正在推进8件,办结率为98.74%;坚持开展拉网式巡查,对“小散乱污”企业零容忍,露头就打,坚决取缔“小散乱污”企业;主动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并与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石嘴山市开展交叉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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