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乌海市民政局积极行动切实做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20 16:29:20 作者:民政局 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5号)的相关规定,“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或全区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的,启动价格联动机制”。今年自治区在1-4月、7-9月,共7个月启动了价格联动机制,我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确保资金到位,每月都按要求及时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截至目前,我局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共计69680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59.43万元,其中海勃湾区106.53万元、乌达区78.41万元、海南区74.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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