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我为群众办实事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快立、快审、快裁为方针,多举措帮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化解劳资矛盾,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劳动仲裁的职能作用。
近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收到了一面写有“救弱势护人权 合党心顺民意”的锦旗。这是高女士等4人为表达感激之情特意送来的锦旗。经过仲裁院依法审理、裁决,申请人高女士等4人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纠纷和解除劳动合同纠纷2起劳动争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有效维护了4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精准运用政策法条靶向裁决,确保公平公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办案,杜绝非正当理由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和统一裁审标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商复杂案件,逐步减少裁审差异。由于疫情后经济下行等原因,今年的案件较往年相比,出现了案情复杂多元的倾向,每一起案件均要合议组庭,庭审后还要多人反复分析研判,才能最终结案。
截至4月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处理案件21件,其中受理案件16件,不予受理案件5人。在受理案件中,调解结案3件,裁决结案10件,经调解撤诉结案3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97万元。
——坚持劳动仲裁,调解优先原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秉承“重调慎裁”原则,重点推行“未立先调、边立边调、庭审力调、裁前再调”的 “一案四调制”,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到案件处理的始终,以适用法律为基线,以尊重双方意愿为前提,消除对立情绪,促使双方矛盾纠纷实现“美丽的终结”。目前,受理的16个案件中,有3个是调解结案的。
——当好调裁案件的“心理疏导员”。仲裁案件在仲裁机构公平公正裁定后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而言,始终是一个对立的矛盾共同体。因此,对裁定后不满意或理论上输了的当事人,要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及心理的解释疏导工作,真正让其输得“心服口服”,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避免当事人事后“无理扰三分”,影响仲裁工作的公信力。
——发挥调解仲裁阵地宣传优势,传递仲裁好声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载体,将工作重心转移到预防工作上来,开展仲裁“开放日”宣传活动,主动邀请机关、企事业单位劳资管理人员及企业职工参加仲裁庭审观摩活动,真真切切“以案释法”,做到仲裁一案,教育一片,达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目的。从2020年8月起,仲裁庭审、仲裁法治文化观摩已接待8批160多人次,得到了参与单位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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