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市民政局以社区协商助推居(村)民自治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8-10 11:28:31 作者: 来源:市域社会治理中心 浏览次数:

  社区协商是居民自治的重要载体,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以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时常会出现“政府给的群众不想要,群众想要的政府给不了”的矛盾局面。因此,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协商议事制度机制,提升社会动员能力,加强分层协商和公共关系沟通互动,推进区域性社会公共事务议事协商常态化、机制化变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社区协商工作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地探索。

  一、加强政策落实力度

  认真落实2017年我市制定的《关于加强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乌党办发〔2017〕26号),发挥党组织在居(村)民自治中的组织动员、支持服务、统筹协调作用,引导社会舆论,凝聚社会共识,动员社会力量,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在征集协商内容上,不断拓展协商信息征集渠道,激发居(村)民参与的热情,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村委会组织人员通过召开居(村)民会议、走访、调查等形式听取辖区居(村)民身边的难事、家中的琐事、社区的大事。在协商议题的确认上,按照“三大原则”(最迫切原则,影响居(村)民生活的最迫切问题,最普遍原则,居(村)民反映最普遍的共性问题,可行性原则,超出能力范围的议题不予协商)进行筛选。在召开协商会议时,由街道(镇)或社区(村)邀请相关部门或专家,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开展协商、解决问题。积极引导居(村)民依法表达意见,积极参与协商,使居(村)民反映问题有渠道、社区(村)解决事情有抓手,提升了居(村)民对基层组织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有效破解了社区治理难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

  我市各个社区在推进基层治理过程中,为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逐步建立完善着社区协商机制,坚持“党建引领、群众自治、社会参与、多方共治”,持续推进社区协商,由党组织牵头,居委会、小区业委会、居民代表、物业公司,共同协商解决小区公共事务,共建和谐社区,共享治理成果。把民生改善的实事、社区治理的难事、群众反映的急事“商量着办”,干出了一系列大事喜事,办成了一系列好事实事,稳妥处理了一系列难事急事,社区协商的内容不断丰富,协商人员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我市《乌海市海渤湾区海北街道东山北社区“党建引领协商解决老旧小区无路灯问题”》、《乌海市乌达区巴音赛街道办事处“党建引领、统筹协调”协商研判解决居民身边事》、《乌海市乌达区梁家沟街道民达社区“民主协商解难题 居民自治促和谐”》、《乌海市海渤湾区凤凰岭街道蓝天社区“党建引领,充分协商”》在自治区民政厅在全区组织开展的“社区协商典型案例展示活动”中被评选为优秀社区协商典型案例。

  三、完善议事体系

  我市各区在街道(镇)、社区(村)两个层面成立了协商议事机构,不断完善居(村)民议事小组,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居(村)民会议、居(村)民代表会议、居(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积极将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等特点的居(村)吸纳在协商议事机构,参与街道(镇)、社区(村)议事。凡是社区重大事务和与社区(村)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由议事会议商讨决议,如居(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社区(村)年度财务预决算和重大财务支出,低保评议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等重要事项,都需协商议事会议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四、拓宽参与主体

  加强社区协商组织培养,扶持各种社区组织,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以及能够吸纳各方意见和整合各方力量的协商组织。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孵化出一系列社区协商服务品牌,如“邻里理事长”、“老奶奶帮帮团”、“贺大姐工作站”、“暖心帮帮团”、“董大姐平安工作室”、“小巷管家团”作为代表的社区社会协商组织,协商、解决居(村)民矛盾、纠纷,难事、烦事,积极探索拓展网络协商。建立健全协商网络参与机制,引导年轻人、网络一族参与协商,扩大协商主体的覆盖面。比如利用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村(社区)网上论坛、QQ群、微信群等互动交流平台,发布民生事项,发起网上论坛、网络投票等,在减少组织成本的同时又尽可能的覆盖更多目标人群。(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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