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幼儿家长:
您好!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海勃湾区学前资助工作的关注、支持与理解!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乌海市现有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海勃湾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一)低保家庭的子女;
(二)孤儿;
(三)残疾儿童;
(四)留守儿童;
(五)烈士子女;
(六)伤残军人家庭的子女;
(七)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
二、资助项目和标准
资助项目为保教费,资助标准为发改委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50%。
三、资助资金来源
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责统筹落实,并将资助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幼儿园也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资金,用于减免收费、困难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
四、学前资助申报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学前资助申请。
2.递交符合资助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幼儿园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审与公示。后报送区教育局进行进一步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区财政局核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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