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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基层医疗机构门诊 诊察费全部纳入报销
发布时间:2023-07-12 09:38:22 作者:张楚研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7月1日起,我市“简易方便门诊诊察费、急诊诊察费、普通门诊诊察费”等11项门诊诊察费(挂号费),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保报销比例由80%调整为100%,继续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线。至此,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诊察费(挂号费)全部由医保报销。

  据了解,此前我市已将急诊诊察费、普通门诊诊察费等10项门诊诊察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此次调整,我市还将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诊察费列为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常规内容,围绕容易出现的收费标准高于医师职称收费、重复收费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项重点监管,严厉打击不法机构及个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

  近年来,市医疗保障局不断把群众的期盼点变成医保改革的着力点,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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