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解心结化矛盾 交通调解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3-11-03 09:09:24 作者:张楚研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近年来,我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化解行业性矛盾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全市的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成效显著,不仅为公安交警部门和人民法院减轻了工作压力,也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时间、降低了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日,记者来到乌达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看看这里的调解员如何解心结化矛盾。

  “你们已经达成和解了,我给你们出一份调解协议,双方在协议上签字。”乌达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张伟说。上午,乌达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刚上班,这里就坐满了等待调解的人,这些人神色各异,有的情绪激动、有的满脸愁容、有的面带微笑。调解员张伟忙碌地为他们调解情绪、讲解法律法规、开具调解协议……

  “很多当事人刚来调解时情绪特别激动,觉得我们是他们的对立面,看上去似乎没有调解的余地。其实,他们可能只是想找人发泄一下,等他们冷静下来,提出诉求,事情就有了转机。”张伟说。他从2014年开始从事调解工作,荣获自治区首席人民调解员称号,近日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今年4月,乌达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白某开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李某相撞,李某当场死亡。按照常规调解途径,需要交警部门先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调解员才能介入调解,而这种死亡案件涉及调查、认定多个流程,这个时间前后大约需要持续一个月左右,而且这类案件程序严谨,办案期间不能给当事人透露细节,这个过程可能引发死者家属猜想。此外,在很多人观念中,开车撞死人,无论结果如何,撞人者都是要先坐牢的。但是这个观念其实是错误的,只有在事故责任认定书生效后,撞人者负主要责任才会采取刑事措施。

  为了避免死者家属因为不了解办案流程产生误会,张伟采用“化整为零”的快速赔偿机制。首先,稳定死者家属情绪,将案件涉及到的法定流程与相关法律和理赔的可能情况及时告知;其次,及时沟通办案民警,看看案件中是否有一些可以向双方当事人公布的信息,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阳光执法;再次,主动协调保险公司垫付丧葬费、交强险预赔款,让死者家属前期能够得到一些大额的帮助。经过侦查,该案判定小车车主全责,而在侦查期间未发生上访等情况。在后续调解过程中,车主白某的保险公司一家在外地,而本地的保险公司无法全额赔偿。张伟在了解情况后主动交涉,与本地保险公司沟通解决办法,联系外地保险公司,最终两家保险公司均全额赔偿。死者家属获赔60多万元,小车车主也得到了家属谅解,案件圆满解决。

  而在另一起事故中,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刘某撞上了在路边正常停靠的私家车。该案中刘某全责,但他本人也受了轻微伤。事后,刘某的妻子来到乌达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表示,刘某受了伤需要治疗,如果再对私家车主赔偿,自家很难负担得起。

  “其实人们不知道交强险中有一个条款叫做‘无责赔偿’,这个不算出险,将来对车主购买保险也没有任何影响。而这个赔偿的目的就是保障人权,在车主无责的情况下,车主可以获得维修费,而对方也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张伟说。在他的调解下,刘某到医院做了伤情鉴定。最终,车主得到了赔偿,刘某也得到了500多元的补偿,双方对这个结果都很满意。

  据了解,我市三区均设有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自治区首席人民调解员2名,自治区一级人民调解员1名。在他们耐心的工作下,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缓解了民警办案压力,为我市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提供保障。

  截至目前,全市的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调解交通事故纠纷858起,涉及金额2387万元,涉及当事人2361人,调解重大案件7起,调解安全成功率为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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