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海勃湾区纪委监委做好“清风干部”评选工作
发布时间:2019-09-09 17:01:18 作者:赵晖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干部队伍正面引导作用,树立新时期干部队伍“为民、务实、清廉”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今年,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海勃湾区持续做好“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形成“学标兵、赶标兵、当标兵”良好氛围。

  严格审核,确定人员。海勃湾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将评选打造“清风干部”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建立干部队伍正向激励机制的具体举措,并印发了《在全区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实施方案》。8月份以来,海勃湾区开展了“清风干部”评选工作,明确全区机关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和驻村工作人员纳入参评范围;严格评选标准,依据遵守法律法规原则确定“清风干部”评选标准,同时列出不符合“清风干部”的五条标准,通过细致筛查和严格审核,守好评选每道关口;评选本着个人申报填写,单位集体表决和班子会议审查,候选人名单在区纪委监委会研究后,报区委常委会通过,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动态管理,典范引领。在评选新一年度“清风干部”工作中,海勃湾区纪委监委对往年度15名“清风干部”坚持日常管理,发挥“清风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争先创优长效机制,做到每年审核评定,营造优胜劣汰、不进则退的竞争氛围,让清风正气洋溢于各条战线,各个角落,发挥“清风干部”先进典型的辐射引领效应。海勃湾区“清风干部”在重德、重廉、重优的基础上,客观准确掌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信息,把干部为民办事、勤政廉洁的事迹在全区学习推广,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学有典范。

  结果运用,提升工作。为提升“清风干部”服务基层,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海勃湾区纪委监委设置了“清风干部”岗,注重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使“清风干部”时时处处做示范,在单位做一名好职工,在家庭做一名好成员,在社会做一名好市民。 

关闭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上一条:

下一条: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汇雅书世界

乌海政府网 乌海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网站维护电话:0473-8992631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
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