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袭警入刑,警方依法办理全市首起袭警案!
发布时间:2021-03-18 10:10:31 作者:曹艺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袭警罪正式成为独立罪名。日前,乌达区发生一起涉嫌袭警案件。

  3月2日16时许,乌达区公安分局巴音赛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居民家中存在聚众赌博行为。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在依法处置案件过程中,民警被潘某掐住脖子无理撕扯,同时,刘某用拐杖殴打民警并辱骂。

  乌达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固定证据,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审讯过程中,两名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殴打、辱骂民警的犯罪事实,避重就轻,极不配合。大队民警一面对在场人员进行询问取证,展开现场物证提取,一面核查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确定案件性质,提供法律支撑。最终,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潘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刘某因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刑法修正案(十一)》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构筑了保障民警依法履职的防线,对于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护民警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将认真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据了解,该案为乌海市首起袭警罪案件。

  相关链接:《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闭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上一条:

下一条: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汇雅书世界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8992631,邮箱:whdsj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