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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公交公司办理我市退役军人、烈属、军队离退休干部“双拥卡”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2 16:43:02 作者: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增强军人的荣誉感和尊崇感 ,提高广大退役军人的使命感、荣誉感、获得感,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在公共服务领域为退役军人提供优先优待服务,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氛围。市公交公司根据《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为我市退役军人、烈属、军队离退休干部乘坐市内公交车优惠的请示》(乌交[2020]146号)文件精神,落实我市退役军人、烈属、军队离退休干部乘坐公交车优惠工作。

  一、优惠工作的内容

  (一)优惠对象范围:

  乌海市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属、军队离退休干部。

  (二)优待形式: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优待人员名单、证明,向优待人员发放“双拥卡”,持“双拥卡”可以刷卡乘坐乌海市三区市内公交车。

  二、“双拥卡”刷卡乘车限额

  根据办卡日期,每年进行年检,每年免费刷卡60次,“双拥卡”充值次数进行累计,每年年检时再次进行冲次。

  三、“双拥卡”的管理和使用

  (一)办理双拥卡需要有乌海市户籍(海勃湾区、海南区、乌达区)。

  (二)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每月所提供的优待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证明,按照优待人员生日月份分批办理,生日在6月份以前的含6月份随时可以办理,6月份以后的按照生日月份办理。

  (三)办理“双拥卡”的优待人员需持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办理“双拥卡”。

  (四)“双拥卡”每年审验一次,根据办卡日期进行审验,对照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电子档案,本人持身份证、双拥卡进行年检。

  (五)“双拥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没收“双拥卡”,录入黑名单不再办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卡仅限乌海市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属、军队离退休干部办理,离退休干部年满60周岁后办理“爱心卡”后,自动注销“双拥卡”不再办理。

  (二)“双拥卡”可以乘坐乌海市公交公司三区市内环城线路,不包含城际公交7路、区域公交40路、41路、42路、43路,及有其他规定的公交线路。

  (三)办理“双拥卡”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302公交枢纽;乌达区二公司大院。办卡时需要得到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通知后,本人持身份证办理,制卡费10元(备注:补卡、换卡需重新缴纳制卡费),“双拥卡”丢失后,持卡人员持身份证尽快到公交公司后院收银监控中心开具证明进行补卡,开具证明30日后办理。

  五、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0年7月10日起施行,由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二0二0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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