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预算执行监督检查 | 预算的编制、执行实施监督检查 | 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
2 | 会计事项检查 | 会计事项实施监督 | 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会计工作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四号 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
3 | 政府采购行政监督检查 | 政府采购行政监督检查 | 政府采购工作全过程实施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 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
4 | 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 | 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 | 评审专家资格审查及评审意见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 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3】119号,自2003年11月17日起实施)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专家职业行为。 |
5 | 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 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 采购代理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 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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