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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9-11-20 18:15:06 作者: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来源: 浏览次数: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政策。研究商务发展趋势,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流遗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杜区章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波通标准化和连锁经管,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离齐等现代浪绩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休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镇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区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区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区工作

(四)负责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国家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的管理。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奎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七)执行国家、自治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国家、自治区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管理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

(八)根据授权代表乌海市人民政府同外国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地方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外商驻市代表机构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

(九)落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协助商务厅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参与商务厅涉及鸟海市的经贸谈判。

(十)负责乌海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乌海市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和国家对外援助项目

(十一)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利用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拟定乌海市口岸工作政策,指导和协调口岸工作,提出推动发展口岸经济的政策建议。拟定口岸发展规划、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发展规划。负责电子口岸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协调口岸开放、建设、运行、关闭等工作,指导建设口岸基础设施、查验配套设施和指定口岸工作。组织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协调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承办乌海市口岸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指导口岸信息化、电子化和智慧口岸建设管理,负责口岸“单一窗口”建设和推广应用。指导口岸区域公共安全应急事件处置的相关工作,牵头拟定口岸区域安全联合防控工作制度、负责口岸运行监控和动态评估,监测分析口岸数据,推动落实自治区口岸大数据应用专项规划。负责“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进工作中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口岸合作事宜组织实施口岸领域国际合作交流、联合检查工作机制相关事宜,推进口岸与国内各省市区口岸开展跨区域合作。牵头推进我市向北开放、创新与俄蒙合作机制的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乌海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经济秩序、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1)乌海市商务局负责推进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负责拟定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药品流通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

(2)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承担乌海市综合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监管和酒类食品安全。负责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流通监管。

2.与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服务方面的职责分工

(1)乌海市商务局负责商贸服务业。

(2)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牵头管理服务业,负责其他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

3.与乌海市供销合作社在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乌海市商务局承担肉类储备管理

(2)乌海市供销合作社负责边销茶储备管理。

4.与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的职责分工。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后,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依法履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复核及决定送达等职责,及时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推送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不再承担已划转事项审批职责,主要承担政策法规研究、制定规划标准、事中事后监管等职责,协助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配合做好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及时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废改立”情况。

审批事项监管情况推送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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