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左西替利嗪片等集采药品过渡期采购和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药采中心《关于做好左西替利嗪片等集采药品过渡期采购和供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国家集采和省际联盟带量采购药品过渡期采购和供应工作,保障临床用药需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工作要求
(一)左西替利嗪片和盐酸克林霉素胶囊自2024年1月1日起调出带量采购项目,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自行选择价格适宜的药品采购使用,过渡期采购执行至接续采购结果执行之日。
(二)胞磷胆碱钠注射液,继续由原中选企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选价供应,过渡期采购由2024年1月1日执行至第九批国家集采药品中选结果执行之日。
(三)头孢替安注射剂自2024年1月1日起调出带量采购项目,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自行选择价格适宜的药品采购使用,过渡期采购执行至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蔗糖铁注射剂自2024年1月1日起调出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项目,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自行选择价格适宜的药品采购使用,过渡期采购执行至“3+N”联盟集采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谷胱甘肽注射剂继续由原中选企业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按照中选价供应,过渡期采购由2024年1月1日执行至“3+N”联盟集采中选结果执行之日。
(四)托拉塞米注射剂、比阿培南注射剂、氨甲环酸注射剂和阿加曲班注射剂不设过渡期,按照第八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执行,接续报量不作为约定量执行。
二、调出药品采购方式
调出带量采购项目的药品,将暂停交易资格,采购方式调整为限价挂网,挂网限价暂执行原中选价。
三、其他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以上品种过渡期采购和使用,确保临床用药平稳过渡。
附件:带量采购药品调整清单
乌海市医疗保障药品耗材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文件下载:关于做好左西替利嗪片等药品过渡期采购和供应工作的通知(1).pdf
政策解读: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4MDc2Nzk4Mg==&mid=2247502686&idx=2&sn=eaaa91a4992800269ef29d9ad3dbc5f7&chksm=cf72addff80524c9e7f2150c57249944a7ba19801d5c945bd92ee9ee026e6db704f24c4327f8&token=1189321058&lang=zh_CN#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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