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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112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20-0019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概       述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112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19-10-10 00:00:00 公开日期 2019-10-10 10:05:4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11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成文日期:2019-10-10 00:00:00 打印 保存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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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政字〔2019〕60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112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内蒙古区委:

  您提出的《关于矿区环境污染治理的提案——以乌海市为例的提案》(第01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先抓好城区出入口及京藏高速公路沿线范围内的矿区环境治理。在高速沿线范围内,平地的应全部绿化,地势坑洼可挖成湖体,可视范围内的排土场全部实现覆土绿化”建议的办理情况

  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我市主要面临缺水、少土和历史欠账多、治理难度大等主要问题。我市积极克服困难,加强统筹协调,先后启动实施了城际快速通道、110国道、109国道、运煤通道、海惠公路、重载公路、244国道、沿黄公路等绿化工程,重点开展了“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渣山复绿、生态恢复重建工程。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方面,我市按照矿区生产实现不扬尘、不自燃、不发生安全事故的总体治理目标,确定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示范推广的治理思路,并实施了矿山植被恢复试点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尊重科学、以绿为主”的原则,利用喷播、生态带,植生毯、蒙草生态包结合“草帘子”等技术,对厂矿园区进行绿化建设,下一步将把成熟的技术进行推广应用,加快厂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同时,我市将对荣乌高速公路乌海段两侧进行绿化美化,该工程的实施将使我市主要公路沿线的防护功能和景观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二、关于“根据矿区不同的地质环境问题,环保、煤管、发改等相关部门应共同制定矿山治理难易程度等级标准及费用,鼓励吸纳社会资金,形成多方投入的治理格局”建议的办理情况

  因矿山治理不在《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范围内,我市目前无权制定相关费用标准。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成立了以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深入推进乌海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乌海市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强化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投资的地质环境治理多元化投资机制,矿区排土场和采场资源化、再利用的局面正在形成,矿山企业履行治理义务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多方联动、齐抓共治的氛围日益浓厚,推动了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7年以来,我市每年召开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推进相关工作。2018年,广纳集团骆驼山矿区获得了自治区第一个“绿色矿山”称号,并被列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支持项目。我市正在编制《乌海市绿色矿山总体规划》,计划到2020年建成9个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到2025年全部建成绿色矿山。目前,已建成自治区级绿色矿山4个。同时,我市积极协调、多方争取资金,加大对矿区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投入。一是安排3个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2114万元,分别为海勃湾洗选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及煤矸石无害化储场项目、乌达区矿区道路硬化和降尘工程项目、海南采煤沉陷区骆驼山以南至西来峰矿区生态修复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是安排海南区矿区道路硬化工程262万元;三是安排2019年矿区公共道路扬尘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建设1560万元。

  三、关于“加强灭火和固化工作,为恢复生态环境提供条件。灭火是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的前置条件,只有解决煤田火区和煤矸石的自燃问题,才能实现排土场永久固化、植被恢复。面对大面积的覆土要求而矿山周边黄土稀少,可通过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和阿拉善盟联合把治沙与矿区环境治理结合进行。也可效仿蒙西运矿空中通道,建一条运沙空中电梯通道,待矿山治理完成后,还可改造成空中观光旅游通道”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加强排土场固化工作。我市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矿山企业对因采矿形成的排土场进行削坡、固化、绿化。2015年至2018年,全市共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92个、排土场规范化治理项目96个。2019年以来,计划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7个,目前完工15个,在建3个。此外还计划实施露天煤矿排土场修复项目35个,目前完工15个,在建17个。

  二是加强矿区灭火工作。煤矿(煤堆)火点验收方面,我市共有煤矿(煤堆)火点共341处,按照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煤矿(煤堆)火点治理验收工作标准(明火熄灭、无冒烟、不存在蓄热积聚现象),我市印发了《乌海市煤矿(煤堆)火点治理阶段性验收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并邀请专家分批进行了验收,累计验收了328处火点,验收率达到96.2%。煤层火点治理方面,2015年至2018年,全市共治理煤层自燃点28处。2019年底前计划完成6处煤层自燃点治理任务,截至8月底,已累计完成治理工程量约2289.53万立方米,投入治理资金约3.12亿元。目前,君正白音乌素煤矿采空区治理项目的1处自燃点已经完成治理,并由海南区进行了初验,剩余自燃点治理工作正有扎实推进。2020年底前计划完成7处煤层自燃点治理任务,截至8月底,累计完成治理工程量约839万立方米,投入治理资金约7433.54万元。煤矿排土场火点治理方面,2015年至2018年,全市共治理排土场矸石自燃点194个。2019年我市不断加强对煤矿自燃区域的巡查力度,坚持“先灭火、后生产,不灭火、不生产”的原则,做到火点随时发现随时治理。煤炭洗选企业煤矸石火点治理方面,2015年至2018年,全市共治理洗选矸石自燃点489处。2019年以来,采取定期巡查、交叉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在产洗煤企业和停产洗煤企业开展定期现场检查,发现一处及时治理一处,防止死灰复燃。

  四、关于“多措并举控制扬尘污染,实现废旧循环利用。建议露天煤矿对钻孔机加装捕尘装置,对采场工作面、排土场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储煤场地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有效措施防尘抑尘。我区洗选煤厂比较多,所有洗煤生产工段和煤泥浮选企业建议建设全封闭式厂房,实现物料密闭输送、装料、卸料及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抑尘设施。扶持新型环保材料和建筑材料行业发展,推动循环产业链延伸耦合。就地引进大型粉煤灰、煤矸石制砖企业进驻矿区,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引进矿山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综合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市制定印发了《乌海市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明确要求所有采用露天剥离方式开采的矿山和采空区治理项目必须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洒水车、高压雾炮等洒水降尘设备。原煤堆场必须建设封闭料棚或设有防风抑尘网,原煤要尽快销售,严禁乱堆乱放。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喷淋降尘,保持道路湿润、不扬尘,每2台铲车要配套使用1台雾车或高炮水车。排土过程中严禁高落式倾倒,不得超高排放。按照以上要求,我市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做好源头防控,督促企业做好生产过程中的防尘、降尘措施。同时,我市积极推进物料堆场全封闭治理,截至2018年,我市重点行业粉末状物料堆场全封闭治理工作基本完成,共建设封闭料棚、料仓、筒仓155个,累计投入18.4亿元。

  我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先后被列入首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城市、国家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乌海经济开发区被命名为低碳产业园区试点、海勃湾工业园区被列为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今年3月我市申报了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目前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通过国家发改委评审,待公示。我市编制了《乌海市大宗固体废弃物产业集聚发展规划》,拟实施海南区固体废弃物(煤矸石)综合处理80万吨项目、内蒙古宏海瑞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铝粉煤灰制备6万吨高效节能陶瓷纤维及其制品环保产业化项目、乌海市以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煤矸石超微改性绝缘电缆添加剂项目、内蒙古正水环保科技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固态废弃物环保砖项目等13个重点支撑项目,总投资约36.63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我市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带动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保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对我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矿区环境污染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市将围绕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的总体要求,聚力实现“三个升级”,即综合利用效率升级、产品价值升级、集聚水平升级,探索大宗固体废弃物区域整体协同机制,确保大宗固体废弃物增量和存量总和的负增长,建成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综合利用产业基地。计划到2021年,我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水平、装备能力、应用规模和领域、品质及效益显著提高和扩大,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综合利用产值达到65亿元,培育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领域高新技术及创新企业3—4个,形成多途径、高附加值的综合利用发展新格局。

  为了高效集约利用土地,我市积极探索融合发展,利用渣山或地质灾害治理后的废弃地,将光伏基地与矿区结合,在采煤沉陷区、露天矿坑和排土场建设光伏电站和分散式风电站,推进可再生能源集中开发,促进矿区能源转型和生态修复。目前,在万源煤矿渣山上实施的五凌光伏发电项目已并网发电。

  五、关于“建立完善供水设施,为矿区生态恢复奠定基础。矿区污染要达到彻底治理,必须绿化和恢复原始植被。建议将甘德尔河沿高速东侧一直向南延伸的绕城水系建成,通过这条河沿卡布其一带的矿山通水更加顺畅了,也解决了矿区生态治理所需求的水源问题”建议的办理情况

  目前我市各煤矿企业均建有储水池,用于降尘绿化。但是,受自然条件差,缺水少土,降雨量小,蒸发量大等因素影响,我市矿区绿化工作难度大,无法全面开展复绿工作,我市将坚持因地制宜、以水定林、量水而行,推广和借鉴广纳公司绿色矿山复绿的成功经验,宜乔则乔、宜草则草,结合滴灌技术,提高渣山复绿的质量和效益。

  六、关于“实施矿区道路硬化和降尘,有效避免扬尘污染。矿区道路及出入洗选煤矿的连接道路建议全部硬化,同时督促洗选煤企业完成厂区内硬化。公共道路部分可引入桑德公司利用大型吸尘清扫机进行吸尘清扫,以及洒水降尘等措施进行保洁。对运输车辆加盖密闭防尘装置方可运输。加强防护林带建设,道路两侧建设10到50米宽的防护林带,以起到防尘降尘的作用”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市严格矿区运输车辆管理,要求各企业运输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作业,严禁企业自行开设临时运输便道,发现一条,及时封堵一条。严禁超载、未苫盖篷布车辆进出工业园区或矿区。突出抓好各企业与公共道路连接处的清扫保洁,严禁运输车辆将煤尘、泥土等带入公共道路。加大矿区公共道路、工业园区、主要交通干线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力度,及时清理道路两侧浮土,配备高效机械化清扫车,采用机械化清扫与人工保洁相结合方式,每天至少清扫2次、洒水2次,夏季高温期间至少增加洒水作业2次,确保道路湿润不起尘。突出抓好减速带周边及易绕行路段和路边临时停放车辆区域的清扫保洁。在矿区公共道路减速带及易绕行路段两侧加装水泥桩柱,防止车辆随意绕行造成扬尘污染。

  2016年以来,我市矿区公共道路工程已建设完工39.69公里。矿区道路清扫保洁方面,海勃湾区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桑德环卫承担;海南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交由保洁公司承担;乌达区由乌达区市政养护所养护。今年我市拟购买矿区道路清扫车辆30台,其中高压洗路车6台、洗地扫路车3台、吸尘车6台、干湿两用扫路机12台、抑尘车3台,用于矿区公共道路洒水、清扫、降尘。目前正在履行招标程序。

  七、关于“建议科学绿化,全面恢复生态环境。建议钻孔灌粉煤灰浆灭火,然后分台阶覆土,加厚土层。坡体不用网络固化,用纤维绿毯护坡进行坡体绿化,绿化草种要多样化,除了坡体绿化常使用的草苜蓿、八瓣梅、蜀葵、紫穗槐外,还应加入耐旱的沙枣、卫矛、榆树、沙打旺、柠条等树种。建议所有排土场山头建立一个蓄水池。一方面收集自然雨水,节约用水成本;另一方面引到山底的黄河水要打到山顶蓄水池,然后再进行喷灌,有效提升绿化效果”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市自2018年创建绿色矿山以来,已通过第三方评估并纳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库的有4座矿山,2019年已有5座矿山通过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待公示审查无异议后,纳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库。其中,乌海市隆昌工贸骆驼山煤矿建成首家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同时被列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项目,形成了一系列可推广、可复制的绿色矿山建设技术标准和经验做法。

  乌海干旱少雨、蒸发量大的特殊的气候条件,使水资源成为制约我市矿山绿化的关键一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2020年乌海市用水总量红线为2.74亿立方米,随着水资源管理越来越严格与我市造林绿化规模的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日益加剧。所以,我市将按照“以水定林,量水而行”的原则推进矿区生态治理工作。

  八、关于“建议优化矿区采前、采中、采后的发展模式。矿区开采前建议深入实地调查,取证了解当地气候、地质、区位情况,根据当地矿区真实情况,制定、优化开采方案。优先考虑在保证低成本、可恢复、生态无污染的情况下开采施工。因地制宜,考虑生态环境现状,如本已很恶劣的生态状况下,又无更好的采后生态恢复方案,坚决不予开采批复。对环保恢复保证金、矿区、排土场及生态能源整体恢复等费用,要充分计算成本,精准测算好恢复与开采的经济账。在确定开采方式及所用土地面积审批时,应同时确定排土场土地性质及使用权方式;在采矿中,应实行边采边治理、稳步实施、采与治理同步进行,提高治理速度,缩短治理周期;在采后复垦和矿区资源枯竭后的调整积极联系高等院所、共同探讨、论证,寻找生态治理方案。调整产业结构,寻找新型的产业发展方案及方向。重新定位矿区城市优势,变劣势为优势,利用区位差别,打造矿区新型经济体,开发利用通用航空资源和当地自然资源(如沙漠、草原、黄河、葡萄等特有条件,打造3-5日游的精品旅游路线),以此带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最终建设小而精的西部黄河流域旅游特色目的地城市。对于矿区采后恢复模式应采用排土场及采矿区治理的方式,结合谁治理,谁受益的复垦治理模式,充分运用土地政策(可参照荒山育林政策),以确权土地使用权及受益人的企业和机构”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环保重点项目,加强矿区渣山环境治理。加快推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中国政府合作——内蒙古乌海市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项目》,举办了“低碳行动及碳能力建设培训班”和“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暨煤炭产品深加工首届论坛”。该项目通过加强矿山治理和渣山治理,推动我市矿区生态系统修复和湿地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旅游开发,探索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促进我市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

  针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历史欠账多、治理资金缺口大的现状,我市正在积极探索和完善地质环境治理多元化投资的激励机制,对您提出的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地质环境治理多元化投资的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投资回报激励机制。二是建立和完善土地收益回报激励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税收财政激励机制。有效解决资金缺口问题,鼓励和帮助矿山企业开展治理,努力推进矿区环境整体好转。

  在推进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的同时,我市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将旅游业发展作为经济战略性转型的主要突破口,充分利用我市河流、山川、大漠、草原、湿地等丰富的自然地理资源,以全域旅游为抓手,精心打造乌海湖旅游度假区、甘德尔山、满巴拉僧庙、阳光田宇酒庄、黄河西行客栈、吉奥尼酒庄、蒙根花光伏农业园等一批旅游项目,并重点打造了沿黄精品旅游线路(龙游湾国家湿地公园—蒙根花休闲农业园—汉森酒庄—金沙湾生态旅游景区—甘德尔山旅游景区—乌海湖风景区—吉奥尼葡萄庄园—黄河西行客栈—阳光田宇国际酒庄—满巴拉僧庙)。截至目前,我市建成A级景区14个,其中4A级景区5个。下一步,我市将依托“山、水、沙、城”集一体的独特旅游资源,以创建乌海湖国家级休闲度假旅游区为重点,打响“来沙漠看海”“魅力乌海”的文化旅游品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 发 人:包  野

  联 系 人:高  鑫

  联系电话:0473-2999634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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