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抢抓机遇,更加积极、有效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提升招商引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主动适应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清醒认识我市利用区内外资金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切实增强发展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为加快建设自治区西部重化工业基地和重要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基地积蓄发展潜力和后发优势。
(二)工作原则:要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整合资源,储备项目,规划引进,高含量落地”的原则,转换和创新招商工作思路,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以推动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壮大产业集群、发展循环经济、培育新兴产业特别是非资源型产业为重点,实施“招优引牌,招大引强”战略,逐步打造“大、长、高、强”的区域产业布局和特色产业集群,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三)明确主要目标:今后五年(2009-2013),要继续保持招商引资工作的良好态势,各区每年力争引进10亿元以上投资项目不少于1个,全市力争每年引进市外到位资金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在70%以上,逐步提高招商引资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GDP的贡献率。
(四)突出工作重点。以“全力打造国内重要的煤焦化工基地和氯碱化工基地”为总体战略导向,以引进大项目和高端项目以及有助于形成产业集聚,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产业升级、延伸、多元和形成新经济增长极的项目为重点,以重点产业重点区域为主要方向,采取“点对点”、“一对一”的定点定位定向招商方式,进一步实现按需招商、选择招商的发展目的,切实把产业招商作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重中之重,吸引上下游企业配套,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培育特色产业园区,促进园区的关联发展。
1、重点方向。在招商方向上以产业转移趋势比较明显的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发达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其他与我市产业关联度大的国内外、区内外地区为补充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2、重点企业。要把跟踪国际国内500强、行业领先企业、大型上市公司、中央直属企业等重点企业为主攻目标,以科技含量高、解决就业多、资源占用少、环境污染轻、产业拉动强、社会贡献大为引进重点,努力引导和积极促进与重点企业的合资合作,通过市场渠道进行股权置换、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引进国际国内大型企业、知名品牌,进一步整合我市优势资源产业,延长产业链条,扶优汰劣,做大做强。
3、重点产业。将重点项目的生产领域向资源能源型产业的上下游企业和产品延伸,加大对非资源型和非煤产业的招商和扶持力度,努力延伸产业链条,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围绕我市特色的煤—电—化、煤—焦—化、煤—电—特色冶金深加工项目,以电石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及特色氯碱化工工业、新型建材产业、装备制造业和零配件加工工业等为主的第二产业,以工业城市特色的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及沙漠旅游、生态旅游等为主的第三产业作为我市当前和今后五年的重点招商产业。
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力度。以新兴产业、软件开发与应用、文化创意、信息服务、会展服务业、金融服务业及环境保护、生态治理为重点突破产业,以对周边地区具有辐射作用的“小三角”核心城市综合商务区、核心商贸区等现代服务业建设为重点突破领域,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市政公用等社会产业的发展。
做优做精现代农业。鼓励发展葡萄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及高档配套酿酒业、蔬菜瓜果类高效温室建设及其相配套的特色精品农业生态旅游,加快推进我市农牧业的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化建设。
4、重点园区。合理规划,完善配套,加强对重点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接产业转移的容纳能力、水平,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的优势载体,依托园区吸纳重点企业,优化工业布局,做强优势产业,壮大骨干企业,发展产业集群,培育工业经济新的增长极,形成工业发展新格局。
三、创新理念,改进方式
(五)转变招商理念,实现招商主体多样化。要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思路,积极贯彻实施从“招商”向“选商”的转变。在具体工作中,要努力实现“四个为主的转变”,即从随意招商向定向招商为主转变,从笼统招商向产业招商为主转变,从全员招商向专业招商为主转变,从政策招商向环境招商为主转变。实现招商引资工作以政府为主导,以行业骨干企业、外来企业、驻自治区和盟市的外地商会为纽带,以自治区、市级各类驻外机构、各级各类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名人等力量为有效补充的多样化招商主体。各区、相关部门要重视建立配套的信息网络,健全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加快对各类投资信息的交流沟通,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积极主动地做好分工合作、协调联络、登门促进、跟踪落实的工作,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招商网络体系。
(六)整合招商资源,实现招商队伍专业化。各区、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国家宏观政策,认真研究我市实际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充分整合、调动各种招商引资的资源和力量。市发改委要及时调整我市鼓励发展引进的产业指导目录,科学编制年度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并在每年年初予以公布。各区、各部门要充分挖掘资源,精心编制招商项目建议,提高招商项目的可谈性和可操作性,及时上报项目情况。
进一步整合招商队伍,市本级要形成以招商局为牵头负责,以市发改委、经委、商务局和工商联、贸促会等综合经济部门、专业招商部门和有关团体为项目招商主力,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驻外办事机构积极参与的专业招商队伍。市招商局负责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适时培训专兼职招商人员,及时组建分行业、分产业的专业招商组,针对不同行业、产业开展重点招商活动。市政府各驻外机构也要转变工作职能,把参与招商引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开展招商推介和项目引进等方面的衔接工作。
(七)搭建招商平台,实现招商载体具体化。有目标、有针对性地精心组织参加国内外重大专业会展及经贸洽谈等活动,充分利用这些平台及其资源,集中展示和推介我市的优势产业和投资环境;重视自行组织的,特别是政府主导的各类大型节庆、商贸会展及招商推介等活动的作用,依托自治区组织的区内外综合性和专项性产业促进平台、载体,积极筹划,精心组织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项目推介和产业对接;精心培育和策划举办独具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各种有效载体开展推介招商;积极探索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等方式,依托区内外商会、协会、经合组织开展招商;把信息网络作为辅助招商的重要平台,加强市级招商网站的建设步伐,适时更新、发布招商引资信息,积极拓展招商渠道,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网上推介力度,组织开展网上招商。
四、完善措施,健全机制
(八)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整合全市招商引资的行政资源,发挥人大、政协等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贸促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驻外机构等社会团体的优势,形成网络化招商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进一步做好情况综合、计划编制、工作检查、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要明确专门科室并赋予其“外来投资者投诉服务和重大项目跟踪协调服务”的职能,负责处理外来投资者的投诉事宜和重大项目的跟踪、协调等工作;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九)建立跟踪联系重点项目制度。由市发改委牵头,由市招商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配合,每年搜集、筛选、策划、包装、储备一批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投向的重点项目,规范完善项目库建设。市经委要负责工业项目,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负责农牧林水项目,市商务局负责服务业项目,其它部门按照专业领域负责相关项目,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外发布;对每个重大招商项目和在谈落户的重大项目,要确定一名市级领导联系,各区和相关部门领导分级负责,加快项目跟踪联系和项目建设期的服务,切实解决外来投资者在项目落户、建设和经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快推进招商项目的建设步伐。
(十)实施逐级负责分级投入制度。各区、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联系本区域、本部门重大项目制度,协调解决各自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关问题。各区是招商引资的主体,是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最终承担者,要进一步健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强化对重大招商项目的统筹协调,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配备足够的专兼职招商工作人员,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切实的保障和大力支持。
(十一)完善考评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各区、相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考评奖励制度。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每年度的考评指标,分别对各区、各工业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招商实绩与综合服务进行专项考评,并将其列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对综合服务和招商业绩突出的各区、市直有关部门,对促成我市《招商项目册》发布的重大项目落户和促成我市鼓励类重大产业项目、世界500强或行业排名靠前的各类特大项目落户的中介人或机构,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所需经费市级财政列入预算给予足额保障。
(十二)实行税收分成制度。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对洽谈成功的项目,因地理位置、规划限制、产业配套和布局等原因,不能在引进方区域内落地实施的,鼓励到其他区、工业园区落户建设。投产项目两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