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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的通知(乌海政发〔2009〕64号)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09-10044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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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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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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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09-11-16 00:00:00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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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的通知(乌海政发〔2009〕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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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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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格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构建“预算编制科学化、预算执行规范化、财政监管绩效化”的公共财政运行机制,做好2010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支持节约型政府建设。2010年预算,在2009年压缩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的基础上,继续控制相关经费支出规模,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原则上按照零增长控制。从严从紧编制相关项目支出预算,优先安排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重大支出以及教育、科学、农业等法定项目支出。加快落实扩内需、保增长各项政策措施,重点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住房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实行项目支出绩效考评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本级预算办法》,坚持预算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注重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注重改进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逐步实现“一上”预算编制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和落实到具体执行项目。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强化部门的预算编制主体责任,把预算编制作为部门的经常性工作,提前做好基本支出测定、项目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大幅减少代编预算规模。严格限制上级单位代编下级单位预算,切实做到从最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预算。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推进项目支出预算精细化管理,实行项目支出绩效考评,规范绩效考评工作程序,建立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三、提高部门预算完整性,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推进综合预算编制工作
综合预算是部门预算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编制2010年预算时,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政府性债务收入、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性收入等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做到不重不漏,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他收支项目。2010年,参照预算资金支出标准核定预算外资金支出计划,以预算指标形式下达支出额度,实行准预算管理。2011年,按财政部要求,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综合部门预算。
四、规范预算调整,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有机结合
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追加事项,加强对调整预算的规范管理。年初预算经市人代会审议批准后,非重特大事项,一律不准随意追加预算。对确需追加当年支出预算的事项,按照《乌海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程序》(乌海政办发〔2009〕36号)规定,先向市财政局提出,由市财政局审核后提出安排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按月研究追加支出预算事项。
五、强化预算财务管理监督,建立全方位的预算财务监督机制
进一步提高预算到位率,继续加大预算和财务监督力度。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意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健全预算财务内控制度,堵塞预算财务管理漏洞,消除预算财务管理隐患。同时,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各部门的财务监督管理力度,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对重大项目资金和财务实施全面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合理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