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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乌海政字〔2009〕221号)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09-1004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09-11-16 00:00:00 公文时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乌海政字〔2009〕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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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科技进步水平明显提升,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涌现出了一批科技创新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市政府决定授予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焦化厂等24个单位科技创新奖、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研发中心等4个单位优秀企业研发中心、乌海市农业产业化指导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优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乌海市科技局等3个单位科技进步先进单位、乌海市公安局科技强警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兰毅等29名同志科技人才奖、马慧恩等4名同志科技强警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好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全市各行各业都要以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团结协作,勇攀高峰,不断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为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乌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乌海市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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