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3〕8号)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3-1002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公开日期 | 2013-04-17 00:00:00 | 公文时效 |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服务农牧业生产、缓解水资源紧缺、防灾减灾、保护生态以及保障重大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的管理体制,强化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统筹规划,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综合协调与业务指导。
二、提升人工增雨防雹服务能力
人工影响天气部门要强化对农牧业生产、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服务工作,努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基础设施和监测能力建设,开展常态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三、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健全气象、公安紧密协作的管理机制,加强空域申请、弹药储运、作业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四、加大投资力度
要认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特点,将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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