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7-1000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7-01-09 00:00:00 | 公文时效 |
乌海政办发〔2016〕64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乌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乌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10日
乌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卫生计生工作方针和惠民政策,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计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卫生投入不断加大,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环境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十二五”末,全市卫生机构拥有固定资产总值达到17.5亿元,比“十一五”末增加13.4亿元,增长3.3倍,年平均增长幅度达33.68%。婴儿死亡率2.9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9‰;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5.3%,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5%,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8%,传染病报告率99.84%,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5.15岁。
1.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建成投入使用了市人民医院内科楼、市妇儿医疗保健中心、海南区人民医院住院楼等项目。开工建设市蒙中医院二期、市精神卫生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启用市儿童医院,结束我市无儿童专科医院的历史,走在自治区盟市级儿童医院建设前列。完成新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
2. 卫生资源总量不断增加。2015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310个,编制床位数3547张,执业(助理)医师1694人,注册护士1772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11.9%、22.4%、32.9%和53%。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6.34张、执业(助理)医师3.03人、注册护士3.17人。
3.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在全区率先开展了居民健康状况调查及全民健康促进五年行动,建设疾病谱数据库,编制完成《乌海市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积极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完成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接入全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连续6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奖。鼠疫、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保持了无脊灰状态。
4.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我市被确定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自治区率先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及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制定了差别化的财政分担比例;完成了第二轮院长选聘,执行年薪制,制定了院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启动中医蒙医和妇幼两个医联体试点工作;开展医养护一体化试点,批准设立了首家护理院。
5. 基层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独立运行;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合同管理;推行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村医的养老政策,为全部村医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积极推行分级诊疗,开展双向转诊,实行区、镇、村一体化管理。
6. 卫生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市蒙中医院蒙医风湿病专科和蒙中医护理被确定为国家重点专科项目。市妇幼保健院成为自治区首家、全国第18家通过国际JCI认证的医院,建成自治区西部首家生殖辅助中心,打造了全区首家建立在妇幼保健医院的“巾帼家政实训基地”。2014年,市人民医院和市蒙中医院分别与台湾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建立合作关系。
7. 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显著。建成功能齐全、服务特色鲜明的标准化市级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区级服务机构3个,获得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称号;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效控制;全面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启动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工程,深入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行动计划,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工作;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全覆盖。
8. 信息化快速发展。建成区域协同共享的一体化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物管理、综合管理四项业务应用;开通“市民健康查询系统”门户网站,启用网上预约挂号、居民健康档案及基本诊疗信息查询功能;率先在自治区完成区域Lis系统建设,完成行政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实现区域内患者检验报告的数据共享。
(二)面临的机遇及挑战。
1. 卫生计生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经过长期发展,我们已经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推动卫生计生事业进一步发展,各项基础正在不断夯实。随着医改逐步深化,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将不断增强,有利条件将持续增多。新型城镇化、健康服务业将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卫生计生事业的外延和内涵,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
2.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的关键时期。国家和自治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投入将进一步加大、制度将更加健全、措施将更加得力。与此同时,医改进入攻坚阶段,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统筹协调各方利益难度越来越大。部门所有、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短期内难以打破。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3.《“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为深入推进我市建设区域卫生中心城市带来重要机遇。新形势下,着力发展健康产业,将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养老、健身休闲、运动康复、医药研发、医疗器械等产业发展,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优化多元办医格局,扩大健康服务供给,提升医药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4.“十三五”期间将为大力发展蒙医药中医药事业提供重要机遇,蒙医药中医药作为重要的医药卫生资源,具有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的特色和优势,大力发展蒙医药中医药事业,有助于实现“关口前移”,使人民群众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
5. 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在面临良好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健康期望越来越高,卫生计生服务需求不断扩大与利用不足的问题将长期存在,不能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紧迫性更加突出,难度不断加大;二是我市老年人群数量不断增加,人口老龄化形势较为严峻,满足老年人群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将为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带来很多困难和挑战;三是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开展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保证母婴安全、免疫规划、全面提高人口素质等方面将出现新的健康服务需求,卫生计生服务领域将面临新的机遇和巨大的挑战;四是优质卫生资源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均衡、布局不合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差,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少、服务水平低的问题和基层群众看病就医的问题难以很快解决,仍然不能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以打造自治区西部区域卫生中心城市为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贯彻“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科学合理的配置和利用卫生计生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健全和完善覆盖全市和服务周边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生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服务监管体系,提高健康服务的质量、效率和可及性,加快推进健康乌海建设。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原则,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2. 坚持因地制宜,建立地方特色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坚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发挥蒙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满足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更加注重区域卫生资源布局,优化整合资源结构,提高服务可及性。
3.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坚持政府在发展卫生计生事业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4. 坚持统筹兼顾,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相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既要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医药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注重整体设计,明确总体改革方向目标和基本框架,又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
(三)发展目标。
1. 总体目标。到2020年,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成效明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居民健康指标达到自治区领先水平。
2. 主要健康指标。
类别 | 指标 | 2015年 | 2020年 | |
健康状况 | 1 | 人均期望寿命(岁) | 75.15 | 75.5 |
2 | 婴儿死亡率(‰) | 2.93 | <8 |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9 | <10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0 | <25 | |
疾病防控 | 5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8 | ≥16 |
6 | 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 | 80.8 | ≥85 | |
7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覆盖率(%) | 100 | 100 | |
8 |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 52.4/55.1 | ≥70 | |
9 |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规划免疫疫苗接种率(%) | 99.29 | ≥95 | |
10 | 肺结核病发病率(/10万) | 219 | <153 | |
妇幼 计生 | 11 |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100 | ≥98 |
12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4.24 | ≥90 | |
13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4.79 | ≥90 | |
14 | 出生政策符合率(%) | 89.90 | ≥90 | |
15 | 出生人口性别比(比100) | 105.47 | 103~107 | |
16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80 | ≥80 | |
17 |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 | 0.24 | <7 | |
医疗服务 | 18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9.5 | ≤8 |
19 | 市域就诊率(%) | 83 | ≥90 | |
服务体系 | 20 |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03 | 3.41 |
21 | 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人) | 3.17 | 4.26 | |
22 | 每万人全科医师数(人) | 1.3 | 2 | |
23 | 医疗机构每千人床位数(张) | 6.34 | <6.85 | |
事业保障 | 24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30 |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抓好各项改革任务。
1.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着力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以加快卫生发展转型、提升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提高人群健康素质、增进健康公平为目标,构建全民健康促进体系。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指导和监管,规范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完善基本药物的采供和安全管理。
2.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探索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员聘用制、院长聘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行临床路径,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行为,提高医院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预约诊疗系统、双向转诊系统和远程医疗系统,方便群众就医。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推广适宜技术,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市与区、市与基层医疗技术资源纵向整合,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农区和社区,推进城乡医疗资源的互补与共享,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探索建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实施外部和内部审计制度。规范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诊疗“一卡通”,促进全市医疗机构间就诊信息共享。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制定促进分级诊疗的医疗机构间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运用“互联网+”技术提高群众“获得感”,加快支持社会力量办医。
3. 继续深化基层卫生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认真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用人自主权,按核定人员总量和岗位逐步补足配齐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加强绩效考核和日常管理,做实、做细、做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探索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一体化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家庭医生契约服务,拓宽服务内涵,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个性化的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全面推进健康乌海建设。
1. 全面促进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制定集医疗、体检、养老、护理、养生、旅游、科研、医药物流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健康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发展政策。加快发展医疗服务、医疗保健器械、保健食品、健康产品、健康咨询、调理康复、健康养老等健康产业。支持满巴拉僧庙、蒙中医院等在医疗医药方面研发创新,深入挖掘蒙医蒙药、温泉沙疗等资源,充分发挥蒙医中医疗法和蒙医药中医药在养生、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健康理疗产业。积极探索引进大型医药物流企业,建立以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产销为主的医药产业集中仓储配送中心。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产业,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努力增加健康服务供给,提高健康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 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行动,继续做好鼠疫、艾滋病、结核病、肝炎、布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重点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继续保持高水平免疫接种率,维持无脊灰野病毒病例,巩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民健康促进八项行动工作。落实《乌海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建设预防接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疾病谱数据库信息化平台,开展辖区疾病谱分析。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预防。
3. 提高妇幼健康和生育服务水平。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完善产儿科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完善母子保健手册,逐步实现向孕产妇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疗能力,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预防伤害。加大妇女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两癌”早诊早治率。推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的咨询指导和全程服务,全面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
4. 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增加服务内容,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居民免费提供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统筹协调发展。建立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体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模式,并适当向医疗服务延伸,逐步由“重数量管理”向“重质量管理”转变,提高居民满意度。实施家庭签约医生模式,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
5. 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新型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协作机制,通过在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鼓励部分医院转型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等方式,整合养老和医疗资源,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居家养老,以社区养老和社会化助老为手段,采取家庭自助、社区扶助、志愿帮助、社会辅助、政府资助等多种服务形式,妥善解决老年家庭生活照料、医疗救治等问题。
6. 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改革,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监督执法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督机制,依法开展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两非”等违法行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参与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积极探索卫生监督员的职位等级分配改革制度。
7. 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加大对重大、新发、输入性和不明原因传染病控制力度,提高公共卫生预测预警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开展重大灾害事故紧急医学救援,突发事件应急心理援助工作。健全急诊急救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装备建设,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应急装备达标率达到100%。
8. 加强血液管理工作。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在乌达区设立一个固定采血点,海南区设立一个流动采血点,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保持“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荣誉。健全和完善覆盖采供血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采供血应急保障机制,推进覆盖采供血和临床用血全过程的血液信息化建设,完善统一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血液核酸检测工作,推进临床合理用血,确保血液质量安全。
9. 深入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增加健康教育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探索健康教育新模式,建立健全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网络,深入开展“健康五进”活动。落实《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继续实施健康促进项目,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到2020年,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力争达到90%以上。
10.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各项卫生创建工作,落实病媒生物防治各项措施。以卫生创建活动为平台,动员全民参与,协调有关部门配合,抓好城乡卫生整治和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基础。广泛开展城乡除“四害”活动,为媒介生物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创造良好条件。力争在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4个自治区卫生镇。
(三)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 加强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市蒙中医院二期工程(蒙中医药制剂室、蒙中医康复中心、传统疗法中心)。力争新建市人民医院滨河分院、市公共卫生计生综合服务中心,市传染病院、市康复医院、市老年病医院、乌达区蒙中医院、海南区蒙中医院和海南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拟建滨河二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乌达区棚户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海北、凤凰岭、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重置,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12个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任务。
2.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以乌海市蒙医中医医联体、乌海市妇幼保健医联体、市人民医院为核心的医联体为平台,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引导患者到基层就医,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突破口,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初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型医疗服务模式。
3. 强化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严格医疗机构、人员、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管理。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临床路径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和优质护理示范工程。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临终关怀病房。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北京、上海、广州、台湾等地的医疗协作,继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京蒙对口支援项目,鼓励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流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配置诊疗资源,推广日间手术,加强急诊力量,畅通绿色急诊通道。改进医疗服务流程,推广专家门诊、夜间门诊、预约诊疗等便民服务措施,推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完善投诉管理机制。健全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深入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
(四)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1. 扎实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综合分析全面两孩政策对经济、社会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影响,深入评估风险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构建按政策生育的服务保障体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再生育办理流程,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强化各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与新时期形势任务相适应、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一票否决”,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3. 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探索建立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在科学育儿、青少年健康发展、养老照护等方面的家庭发展支持政策,增强家庭在婚姻、生育、养老、照护方面的功能。探索建立家庭健康服务体系,利用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建立家庭健康指导(服务)中心,增强家庭保健、养老照护等家庭支持功能。以创建全国幸福家庭示范市为目标,继续深入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推动“北疆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重点开展“新家庭计划”“科学育儿” “青少年健康发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远程健康服务”等家庭发展工作。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政策,修改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奖扶保障政策。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4. 健全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加大属地化管理的力度,做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畅通流动人口维权渠道,实现流入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加强与周边地区协作,完善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双向管理、协作配合制度,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五)大力推进蒙中医药事业发展。
坚持蒙中西医并重,保持发挥蒙医药中医药特色优势,在全面继承蒙医药中医药理论、技术和方法的基础上,加快创新步伐。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突出蒙医药中医药“治未病”诊疗特色,倡导绿色健康理念,大力发展蒙医药中医药非药物疗法,形成蒙医药中医药发展新动力。
完善蒙医药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市、结构合理的蒙医药中医药服务体系。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蒙医中医信息化服务能力和资源共享,提升市蒙中医院对慢性病、疑难杂症防治能力和水平。在全市全面实施区、镇、村蒙医药中医药人才一体化管理,充实基层蒙医药中医药人才队伍,整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蒙医药中医药人才素质。大力推广应用蒙医药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蒙医药中医药服务水平,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样化的蒙医药中医药服务需求。
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发挥蒙医药中医药在养生、养老、康复、健康管理、健康旅游等方面的特色优势,拓展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释放服务需求,创新服务供给,规范服务标准,丰富服务产品。
(六)加强医疗卫生人才与学科建设。
1. 完善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的原则,以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贯彻实施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开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绿色通道,重点引进具有高级职称的专科学术带头人。注重现有中青年技术骨干的培养,创造有利于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条件。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加大适宜技术引进力度,通过引进成熟的适宜技术、学科带头人和团队,带动人才培养,建立自己的技术团队,快速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 加强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力争2020年建成1—2个自治区领先(重点)学科。根据我市疾病谱调查现状,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各医院专科特色,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市人民医院重点打造以内镜、超声、介入为一体的微创中心;市蒙中医院重点推进蒙医风湿病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蒙医护理重点培育项目和满巴拉僧庙蒙医研究所建设,整合蒙医、中医、西医的优势资源,打造自治区首家集民族医学与现代外科学有机结合的一体化蒙中西医微创医学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加强产前诊断乌海分中心、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乌海分中心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建设;樱花医院加强肿瘤学科建设,打造成自治区西部地区最好的肿瘤医院;加强职业病、重性精神病、传染病、口腔、眼科疾病等专业学科建设。
(七)加强卫生计生法治体系建设。
加强卫生计生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法律咨询顾问制度,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卫生计生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建立并公开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及其公共服务流程,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启动爱国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控烟等方面的地方立法研究与推进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系统法治观念。
(八)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完成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大数据中心,推动健康数据应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打造“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构建以三级综合医院为核心,辐射全市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平台,实现市内、外与区内、外医院之间远程医疗服务。建立社区公众健康监测系统,逐步使社区卫生服务从“发病后管理”向“发病前管理”转变,从“单纯服务”向“全程健康干预”转变。深化医院临床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的信息化管理,促进医院、社区、公共卫生机构之间协同医疗服务。实施并推进医疗卫生“一卡通”建设。
(九)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规范医院投诉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和“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卫生系统正面宣传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卫生工作者的良好风气,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积极推动全市卫生计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区政府要从推进健康乌海建设,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战略高度,把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资源宏观调控力度,落实政府统筹协调责任,进一步明确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等各部门在发展卫生计生事业中的职责,建立健全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规划实施的合力,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措施。
各区政府要加大对卫生计生的投入力度,制定完善投入机制,提高政府投入效率,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出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养结合、精神智障、医学人才培养等方面扶持保障政策,健全和完善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保障制度,加强发改、财政、民政、人社、卫生计生等部门协同配合,最大限度发挥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保障卫生计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三)重视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对规划的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规划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使群众参与到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来,为“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监督,科学实施评估。
各区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价,健全和完善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
五、重大项目
(一)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1. 计划新建市人民医院滨河分院项目,建设规模12万㎡,床位规模800张。
2. 市蒙中医院二期工程(含蒙中医药制剂室、蒙中医康复中心、传统疗法中心)项目,建设规模4.7万㎡,新增床位245张。
3. 计划新建市传染病院项目,建设规模1.6万㎡,床位规模150张。
4. 计划新建市康复医院项目,建设规模2万㎡,床位规模200张。
5. 计划新建市老年病医院项目,建设规模2万㎡,床位规模200张。
(二)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 市级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包括市人民医院、市蒙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市职业病防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传染病院)。
2. 医疗急救体系能力提升项目(包括市人民医院、市蒙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市儿童医院、樱花医院、海勃湾区中医院、乌达区中心医院、海南区人民医院8家急救分站和急救网络医院)。
3. 市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提升项目(市人民医院、市蒙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职业病防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配备康复设备)。
4. 市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包括市人民医院、市蒙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樱花医院)。
5.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市人民医院、市蒙中医院)。
6. 城乡对口支援项目。
7. 成立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机构,配备救护设备、车辆、快速检测设备、指挥通信办公设备、应急服装、携行装备等。
(三)区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1. 计划新建乌达区蒙中医院项目,建设规模1.6万㎡,床位规模200张。
2. 计划新建海南区蒙中医院项目,建设规模0.6万㎡,床位规模150张。
3. 计划新建海南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建设规模0.4万㎡,床位规模100张。
4. 计划新建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乌达区和海勃湾区各1所),建设规模0.3万㎡(每所各1500平方米)。
(四)区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 区级医院能力提升项目(每个区的综合医院)。
2. 区级蒙中医院能力提升项目(每个区的蒙中医院)。
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包括新增2个社区在内共1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 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每个区的镇卫生院)。
5. 村卫生室能力提升项目(包括12个村卫生室)。
6.“小药箱”工程建设项目(每个区的镇卫生院)。
(五)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 计划新建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中心项目(包括疾控、监督、血站、卫生应急、健康教育所、医学会、医调委、计划生育协会、药具管理中心、家庭健康指导中心等10家机构),建设规模2万㎡。
2. 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建设项目。
3. 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4. 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5. 市中心血站实验室建设项目。
6. 市健康教育所能力提升项目。
(六)全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 全市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更新项目。
2. 市级计划生育药具系统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规模0.04万㎡。
3. 区级计划生育药具系统标准化建设项目。
4. 家庭养老照护远程健康服务项目(三区建成服务点20个)。
5. 全市人口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6. 计划生育早教建设项目。
(七)其他项目。
1. 全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项目。
2. 全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规划项目(包括配置设备、软件开发、维护等)。
3. 全市公立医院债务化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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