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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表(行政处罚类)
索  引  号 1215030046206800XU/2020-00899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气象局 信息分类 处罚/强制
概       述 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表(行政处罚类)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0-06-04 11:21:4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表(行政处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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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适用的情形

行政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颁布机关

颁布时间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依据的具体条款

备注

1

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9年10月31日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罚款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的”

2

传播虚假气象预报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15年3月6日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第十四条第一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传播虚假气象预报的”.

3

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未经气候可行性论证

《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08年11月25日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第十九条第一项:违反本办法规定,项目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未经气候可行性论证的;

4

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13年6月1日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5

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13年6月1日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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