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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注销超龄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3-0786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办理结果
概       述 关于注销超龄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成文日期 2023-09-11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9-11 19:05:3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注销超龄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来源: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浏览次数: 成文日期:2023-09-11 00:00:00 打印 保存 关闭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按要求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截止至2023年9月1日)的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

  其证作废,现予公告。

       (注:如需确认身份信息或对本公告存有异议者,请于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交通窗口联系,联系电话:3998259。)

         附件:资格注销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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