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注销超龄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3-0786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办理结果 | |||||||
概 述 | 关于注销超龄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3-09-11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9-11 19:05:3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按要求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截止至2023年9月1日)的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
其证作废,现予公告。
(注:如需确认身份信息或对本公告存有异议者,请于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交通窗口联系,联系电话:3998259。)
附件:资格注销名单.xlsx
上一条:
下一条: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