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批准乌海市乌达区人民医院 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公示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办理结果 | |||||||
概 述 | 关于批准乌海市乌达区人民医院 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公示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5-02-21 17:41:5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核乌海市乌达区人民医院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现予批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由“张利军”变更为“邬志军”
特此公示
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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