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检查督查工作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执法检查动态 | |||||||
概 述 | 乌海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检查督查工作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9-09-30 12:06:1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乌海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为深入推进关键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以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祖国“70周年”华诞,按照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9月29日-30日,王局长带领执法支队深入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西来峰分公司甲醇厂、包钢集团乌海矿业公司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对“国庆”节前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此次共发现隐患及问题15项。
9月29日,乌海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对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西来峰公司甲醇厂抽查主要负责人十条履职清单内容、节前检查情况、国庆期间值班值守情况、三报告执行情况、特殊作业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组织西来峰公司领导及焦化厂、甲醇厂、硝铵公司、焦油厂主要负责人召开节前工作部署会议,会上通报了西来峰公司各单位风险研判大检查整改情况及近期行政处罚情况,并对西来峰公司各单位国庆期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庆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原则上节日期间不进行特殊作业,如确需作业必须升级管理,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十条规定清单内容,每日要做好风险研判和现场监护,节日期间隐患排查和风险研判要及时闭环,进入有毒有害现场要佩戴便携式检测仪,严格承包商人员管控,现场检修后要及时场地清,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于行政处罚要对相关责任人加强内部考核。在检查中发现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西来峰分公司甲醇厂存在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升级计划、缺少主要负责人对重点监管工艺检查记录、抽查9月13日3#焦压机四段放空焊接管道动火人证件号未填写等7项隐患及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9月30日,检查发现包钢集团乌海矿业公司存在乙炔瓶未设置防倾倒装置、油库区等停用未设置警示标志和进行封闭管理、化验室化学品未按照《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要求进行管理、7月份安全大检查总经理未参加等8项隐患及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同时,乌海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按照《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深入企业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通过与企业职工进行扫黑除恶谈话2次、开展扫黑除恶宣讲、发放调查问卷2次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律,让企业职工知晓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充分了解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对黑恶势力的鉴别能力,树立自觉参与扫黑除恶斗争意识,提高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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